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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與DNR為難了誰?
2006/09/22 23:19:00瀏覽461|回應1|推薦1

DNR(Do Not Resuscitate)-不施行急救復甦


所謂不施行急救復甦


乃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第三項之規定


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


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


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隨著癌末病情漸漸惡化


解釋DNR並不再只是醫師的責任


必要時我們得擔任解釋者的角色


DNR對於醫療人員來說最難的就是解釋動作了


面無表情的同時 你得帶點遺憾


不然一開口好像就是要人家放棄


對於家屬不忍心的立場


我們似乎變成了他們無形的殺手


不是我們不願救


當圍簾拉起的那一刻     病人的尊嚴就已不在了


任憑管子一條條的在他身上摧殘      一次不行 又再一次


ㄅ一ㄚ~的幾聲          肋骨在急促的心外按摩過程中斷了幾根


空氣中不時也傳來陣陣燒焦味>>>是電擊引起的


這就是急救的一部份


因為你的不捨 


不希望最親最愛的人        在疾病的殘酷帶領下就黯然離開


”急救”是你硬把他留下 唯一能走的路了


於是你選擇救到底


急救過後有兩條路 第一是救回來了


而身上插滿管子 準備送入加護病房


從此與家屬隔離 每當會客時間一到


卻只能心痛的望著   因為插管後不能說話或急救後已陷入昏迷的他


第二便是急救當時就已宣告不治


臉部掙扎的離去 只剩下冰冷的身體


親愛的家屬  如果你愛他(她)


你應該讓他有尊嚴   平靜的走完最後

(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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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gyo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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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與DNR為難了誰?
2006/11/25 02:01
這確實是我們該醒思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