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視而不見
『戀人總是盲目的。與其這麼說,到不如更確切的說,戀人總是麻木的要求自己處於自身粉飾出來的假象中,並且極力享受這其中所帶來的痛苦,以及,部分的歡愉。』
咖啡廳裡,他告訴我對桌與他有著幾個眼神交換的女孩,只是他許久以前的一個同事。面對他誠懇的表情,平淡無奇的訴說,彷彿我應該就這麼的相信他,而我也正想這麼做。只是心裡還有一另個聲音,也正在竭盡所能的呼喊我,告訴我事件並非如此單純。
這家咖啡廳並不安靜,就常理來說。但現在的我完全聽不見任何除了自己心裡懷疑之外的聲音,因為我正處於一個常理之外的情境。
我正試圖為我紛亂的思緒理出一個頭緒來。如果我現在決定放棄我和他的關係(由於共同生活、產生交談,加上偶爾因為生殖器產生衝動而尋求慰藉),那是不是代表連接著我與他的關係的緊密程度上不及我所接受的痛苦的程度(老實說,我總是弄不清這樣的痛苦。被老闆訓了一個小時的話,我覺得憤怒和難受,不過我仍保持著好心情準備下班迎接週末。但現在我卻為了對方襯衫上一個似是而非的漬點,唇印?惹得痛苦難當,對方卻沉默著。天啊!沉默是最大的痛苦?)?
他為我泡了一杯瑪琪朵,然後坐到我的身邊伸手輕撫著我的肩,我的眼看著電視播送模糊的內容,心眼始終沒離開他襯衫上的漬點。我還是開口問了他(在曖昧的關係裡,我終究是個沉不住氣的弱者),「這是什麼?」。氣氛僵著。他移高了手的角度,輕輕撫摸我的髮,按著我的頭往他的胸膛靠。頓時,我的痛苦消失了,心裡暖洋洋,我不再注意那白色襯衫上的漬點。在他一貫的沉默裡,我又開始想著:他的手何時會離開?或是,他下一步將做什麼?(沉默變成一種歡愉?)
故事鋪陳
『相較於現實情境下的事件,書寫,究竟只是個虛擬意象的延續。戀人利用他自己觸碰事件的感受,自我創造出一個接著一個的意象,連結意象的方式,便是書寫。』
戀人總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希望對方能夠怎麼樣(我希望他能陪我去參加前男友的婚禮);另一方面,也希望他能夠不怎麼樣(我希望他不要追根究底的問對方是誰)。因此,戀人總是將自己陷入情境的矛盾中。有趣的是,戀人喜歡並習慣將自己所創造出來的矛盾,寫成故事,或是感嘆。於是,在書寫的過程中,運用了一個更大的矛盾來轉移自身的注意力。
J說在他的文字中,最常被書寫的,就是愛情。無庸置疑,J的文筆極好,佐以敏銳觀感、獨立想法,在J所鋪陳的故事裡,不僅僅只有歡樂的、傷痛的、矛盾的、前途光明的、無可奈何的情節,還有智慧的、寓意深遠的符號,隱藏其中。符號,結合了意識形象與經驗法而歸納出的隱喻(通常是由事件的接收者,以一種特殊語言,將他所接收到的訊息,再以一種複雜分歧,反覆推演的模式解讀之後,回向他的感受、想法,或是錯誤的理解給事件的觸發者),大多數的時候以文字呈現,而不用言語(言語是罪惡的)。這些符號,除了對方(戀人),旁人並無法解讀,因為我們仍舊處在一個客觀的情境下。
(他家中的狗死了,我為什麼要哀傷?他今天當上了業務部的主管,我為什麼要開心?他的皮夾遺失了,我一點兒也不難過。因為這些事件,與我無關痛養。戀人是必須依附在一個相同的裙帶關係下,但我並非存在於這樣的關係裡,所以我是客觀的。)
往往,故事中的第二主角,戀人(也就是對方),不並存在。所以我只是一昧地自言自語,透過感覺的殘留(畢竟,戀愛是件浩大的工程,我無法清楚記憶每個細部,最後,落得只能隨手抓取那片段的深刻),開始敘述。有些時候,只是心情的抒發;有些時候,卻又希望對方能夠感受到(這其實是很矛盾的,因為如果對方感受得到,那便表示對方是存在的。既然對方存在,故事就會變得真實,而構不成戀愛。我們因為對方的不存在,才能用文字把他鋪陳在一個空間裡,一個他無法進入空間,甚至,沒有他的空間)。
另一個我
『原來,在戀愛中,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在喜歡著對方,還有,情敵。』
我不得不承認,在片刻的談話後,我竟然開始欣賞起與我對坐的情敵(這是個極為主觀的代名詞,我們說出這個字眼時,心裡已深深認定對方(戀人)為我所擁有)。我有些訝異我與他的關係會收得這麼和諧,不過我的確是有股找到知音的悸動,因為,第一次,我遇到一個與我用同樣角度去仔細審視對方的人。在相同的觀察裡,對方赤裸裸的被我們(看起來,我與他的關係似乎超越了我和對方,戀人在這麼個時間點上,變得毫不相干,完全沒有安插的空間,成了一個局外人)反覆驗證,熱情的、體貼的、細膩的、不誠實的.....各個方面。我們滔滔不絕,很有默契的傾訴(或是數落)對方的點點滴滴,他是除了我與對方,唯一懂得這個特殊語言的第三者(這裡僅指單純的第三人)。這真是種奇妙的感覺,原本一個陌生的人,瞬間和我產生了緊密的連結,這速度,竟遠遠超越我和對方發生關係的速度。至此,對方也就暫時成為另一個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