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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9 10:37:40瀏覽1033|回應0|推薦0 | |
靈魂必須首先剝去一切,達到靈裡貧窮之境,煉淨各種牽掛、各種安慰,放下對天上和人間事物的本性感受。這樣一切空虛了以後,靈魂真正剝去了「舊人」,甚至成為靈裡貧窮的人。如此「靈裡貧窮」才能度過黑夜給他準備好的蒙福的新生活,這時才開始進入與神合一的境界。摘自《心靈的黑夜》(十架約翰著) 上面文章的意思,含意甚深,沒有實際經歷的人無法深入體會,筆者解說如下: 1.剝去一切,就是蓋恩夫人的十字架層的三種剝奪(裝飾、外衣、美貌)(請參考本部落格十字架層的文章)。 2.靈裡貧窮。就是剝奪之後的一無所有的境界(尤其是魂的倒空)。 3.各種牽掛、各種安慰在此已無法存留。不但無法從人得安慰,一切的安慰被神拿走,好像神也不在身旁(就是靈裡的枯乾) 4.開始過蒙福的新生活就是「夜盡天明」,如約伯受苦之後,神加倍的賞賜他。 5.要靈裡貧窮要停止對一切名利地位的貪戀,也不要牽掛一大堆事情,要盡量不受人事物的攪擾,念念向神。達到靈裡貧窮的可說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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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