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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4 17:35:37瀏覽52278|回應0|推薦0 | ||||||||||||||||||||||||||||||||||||||||||||||||||||||||||||||||||||||||||||||||||||||||||||||||||||
慢性精神病人的長期安置地點的選擇,關係病人後半生的精神和肉體層面的健康,需要慎重選擇較有信用和醫療設備和生活空間較佳的養護機構。 精神病人一般可以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四種。 輕度的病人沒有政府的殘障補助。中度精神病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就有4872元的每月生活補助。 如果精神病人已經到了中度以上,且長期服用精神藥物,但有可能病人不喜歡藥物的副作用,造成頭暈或其他無法思考的現象,就會將藥物丟掉或自己調整藥量,造成離家出走或自傷傷人的危險。 有一位精神病人已經因改服中藥(中藥對精神病效果似乎不佳)或不吃藥,進進出出醫院急慢性病房已有20幾次,且她患病已有25年以上的歷史。 他的家人擔心他不服藥的風險,如亂丟家中財物或離家不告而別,在20幾年的身心煎熬之下,不得不幫他申請精神病人護理之家等長期安置機構。 他的家人為了以後可以就近去探望他,因此選擇離家較近的地點,而且考量是要比較信得過的精神醫院的附屬機構。 跟所在地社會局申請並繳交一切必需資料。雖然社會局辦事人員好心建議已經有空床的精神養護中心即刻可入住,他的家人寧願較長等候。 漫長的等候了近2年,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等到第一目標養護機構有空床出來(通常病人死亡離院才有空床)。病人辦好體檢,經過精神醫院醫師評估,然後填寫同意書,再跟社會局申請公費補助(如是低收入則免費),算是順利,不到一個月就已經進入這家精神護理之家。入住之後殘障補助就沒有了,算是變成支付每月的住宿伙食和精神醫藥費用,家人也要付一部分金額。 病人在精神養護之家,早上和中午各有1小時的散步時間(不想散步也行),對身體很有幫助。也有醫護人員照顧吃藥和照護員生活照顧,解決家人長期為病人的安危擔心。 病人在家中有三餐吃飯的壓力,到養護中心伙食就不必操心-也不必擔心一般精神醫院急慢性住院病房不能久住(健保局有規定住院最久日數限制)。病人現住在養護機構六人房,美中不足的是房間沒有衛浴設備。洗澡要排隊,大小便要上公共廁所。 如果家裡有慢性精神病人,一直照顧病人長期也會精神疲勞(甚至比病人早死),雖然入住養護中心,需要兩地分開,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各自獨活」勝過「兩(?)人同死」。且家人也可以常常去探望(每天都有開放探訪時間),感覺感情仍不會太疏離(除非家屬住在國外)。 如果願意和病人較常見面,家屬可以選擇離家近一點的精神養護機構,如果彼此感情不好(應該不會才是)或個性不合不想常見面,可以選擇離家遠一點的。有位病人的家屬在美國,2年回台灣看他一次,他仍活和好好的,已經在這家養護機構住了十幾年。 下面是台灣各地共17家風評較好的長期精神養護之家(106年評鑑合格),家屬可以優先考慮,但是要等空床的等待時間較長,要有耐性;如果病人和家屬無法等候太久,就退而求其次尋找其他不在名單內的其他精神養護中心,可以自己網路搜尋,或問戶籍所在的社會局或社會課。 106年度精神護理之家評鑑評定結果
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有關慢性精神病人長期安置文章:http://blog.udn.com/biblewu/10667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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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