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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2:33:49瀏覽443|回應2|推薦7 | |
這是我第一次使用部落格本來只是看別人用來寫文章,日記,存相片等等 但因為自己太懶不太想用 後來因為 看到一個藝人簡沛恩< 神機妙算劉伯溫的阿秀,真是美到不行.....>的部落格弄得蠻有質感的 而且她的外型也很亮麗<我想這才是主要理由吧> 所以就想給她留一下言 誇讚一下說 就不小心有了這部落格囉! 言歸正傳 我是一個愛做白日夢又偶爾失眠的法律人 畢業於台北市城中區貴陽街角落一間迷你大學的法律系,我們沒啥特色,就是要唸五年和艱澀的英美法 後來靠自身努力及一點運氣考上了木柵山區一間校園美到不行且帶點政治味的國立大學法研所裡的勞工社會法組,如果順利的話 應該也快畢業了 當然也希望趕快考到律師和法官囉 <講話意有所指又不明講是我們法律人的說話原則> 希望各位部落格的前輩能多多指教囉! 最後希望我所認識的人都能在人生的路途上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P.S. 夏日已盡秋意來 金風送爽人團圓 責任暫拋心快意 裁製衣裝待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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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