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會喊冤:減人力只好用派遣
〔記者黃宣弼、鍾麗華、羅倩宜、洪素卿/台北報導〕被點名僱用派遣勞工情 況嚴重,勞委會、農委會都喊冤,解釋是因公務人力精簡,為符合為民服務需求,才以派遣方式彌補人力不足。青輔會無奈表示,因將被裁併、正式人力無法遞補, 只能用派遣人力。經濟部則指出,要等看到監院正式報告後再回應。
農委會僱派遣人數居各部會之首,主秘戴玉燕說,為符合為民服務需求,才以派遣方式彌補人力不足。但農委會的派遣人力以實驗改良場居多,他們在田間協助試驗,對研究單位的幫助很大。
原應保障勞工權益的勞委會,僱用派遣人力和職員預算員額比卻高達一.○九比一,勞委會解釋,僱用的派遣人員大多在職訓局,因近年來各地職訓中心業務不斷加重,但人力編制仍是多年前規模,礙於政府相關總員額限制規定,無法將所需人力納入組織編制,才會尋求臨時派遣人員。
勞委會強調,為保障派遣人員權益,勞委會訂有職級薪資標準及相關規定,並將這些內容訂於定期勞動契約內,以避免派遣業者對其剝削。
青輔會主秘施建矗說,青輔會近年因為組改後要被裁併,因此即便員額要增加也都未獲同意,正式人力無法成長。近幾年,非正式編制的人力也因為預算縮減,已減少到三分之二,「一直是自動在減少,應該不會是最高比例吧?」
施建矗指出,以未來青年發展署來說,正式人力四十五人,還要分成三組、四室,人力少得可憐!
經濟部人事處發言人陳文龍副處長表示,尚未看到監院報告,但此比例太高,是否正確,必須等看到詳細研究報告內容後才能回應。
濫用派遣 綠批政院淪為派遣公司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12月27日 下午3:30
新頭殼newtalk 2012.12.27 楊宗興/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帶頭違法進用派遣人力,民進黨立委指出,政府雇用派遣工引發爭議後,行政院要求各單位以2010年 為基準,派遣工人數不得超過此上限,各部會卻以勞務承攬名義來進行,光是今年勞務承攬的件數,就比去年多了1000多件,根本是「假承攬、真派遣」。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書記者蔡其昌、黨籍立委李昆澤、劉櫂豪、許智傑上午召開記者會,他們拿出監察院所做「中央行政機關勞動派遣問題」調查報告,批評至去年底中央機關派遣勞工超過1萬1000多人,行政院儼然成為國家最大的派遣公司,帶頭違法、假派遣、真僱用。
劉櫂豪指出,派遣和承攬根本沒有差異,只要從事勞務工作就是勞工,政府不應自創法律名詞帶頭做不好的示範。許智傑痛批,不論派遣工或勞務承攬,都是政府用來掩蓋失業率攀升的遮羞布,政府應該認真檢討解決失業問題,而不是用派遣的方式來掩蓋事實。
李昆澤認為,政府及國營事業單位應嚴禁使用派遣勞工,另外也要避免派遣人力低報,人事行政總處應在3個月內針對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截至目前為止勞務承攬人力 進行統計並對外公告,監院應該進一步追究假承攬、真派遣的行政責任。潘孟安則說,監院的調查為德不卒還被政院虛晃一招,況且國營事業的派遣資料並未在統計 報告中,監院應該進一步查清真相。
行政院長陳冲也對此表示看法,他強調政府員額刪減難免使用派遣人力,他認為派遣本來是一個很好的制度,但不應該被誤用,如果說能按照派遣的原理去運用的話,對政府與企業都是有利的。
人數逾萬/中央機關 派遣工大戶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政府派遣勞工問題時發現,農委會及所 屬機關派遣勞工達二八五五人,經濟部有二七五七人,勞委會有一八二九人,高居各部會前三名,中央機關派遣勞工則逾萬人;監委指出,許多機關都讓派遣勞工從 事核心業務,資歷超過十年者比比皆是,卻一再轉換派遣公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政府帶頭規避雇主責任。
勞委會估算全國派遣勞工約九萬餘人,人事總處估計中央機關就有一萬餘人,部分單位更以多報少,這還不包括地方政府的派遣勞工,顯示外界質疑「政府是全國最大的派遣戶」並非無的放矢。
監察院近日通過監委沈美真、楊美鈴、程仁宏、劉玉山提出「中央行政機關勞動派遣問題」調查報告,監院透過人事總處調查截至去年底派遣勞工,中央機關派遣勞工合計有一萬一千多人。
媒體曾報導職訓機構有大量派遣工的勞委會,只向人事總處填報三十二人,在監院要求重新提報後,勞委會才聲稱「誤解」人事總處含意,並填報去年底派遣勞工有一八二九人。監委認為,這顯示人事總處調查中央機關有一萬一千多名派遣勞工,數字遭低估。
勞委會僱用派遣 比正職還多
派遣勞工更成為部分機關的主力,監院發現,去年勞委會職員預算員額為一六七二人,派遣勞工一八二九人,派遣勞工與職員預算員額是一.○九比一,比例最高,農委會○.五七比一,青輔會為○.四九比一,經濟部為○.四七比一,文化部為○.四二比一。
儘 管「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派遣人力應從事不涉公務安全、機密及執行公權力的業務。但監院發現,從外勞審核、失業認定,到雪山隧道消防、 國稅稽查、台電招標審查、癌症醫療計畫實地查核,甚至外國人來台學術認可審核,這些核心業務都找派遣勞工處理,教育部更有部分科長、專門委員都是派遣勞 工。
程仁宏指出,政府雖與派遣公司簽約一至三年,但派遣勞工卻沒換,不少人資歷達十年,只是一再轉換派遣公司。監院訪談發現,許多機關的派 遣勞工「連派遣公司名稱都不知道」,也不清楚薪資被扣的勞健保費是否真有繳給勞保局、健保局,各機關也沒有落實查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以派遣之 名,規避雇主之實。
監院調查顯示,中央機關派遣勞工有研究所以上學歷的一二一九人之中,任職超過三年者達四八九人,比率達四十%,逾五年者約占二十%。
監 院指出,勞委會對政府機關的派遣公司勞檢發現,七至八成都有違法情況;監院抽查政府九十九至一百年三十三件勞務派遣案,發現有四件合約決標金額、一件預算 金額,竟然低於法定成本(加計薪資、勞退、勞健保),顯示廠商若不把成本轉嫁派遣勞工,將毫無利潤可言,也導致許多派遣工的勞動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