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發布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包括調升5類醫事人員的配置、及新增9類病房標準、11類人員的配置。其中,護理人力調幅超過三成。新規定將在明年(102年)一月一日實施。(吳霈蓁報導)
為 了解決護理人員人力不足的問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定要點中,針對各類醫事人員,都有增加人力配置規定。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表示,對於病床數 在五十床以上的醫院,護理人力將由四床一人,調整為三床一人,整體人力標準調升了33%;藥事人員、醫事檢驗人員、醫事放射人員、營養師等,也有相對應的 調高。
調升人力必定對醫療機構經營會產生新的負擔,周道君說:(t)「這個部份在當初在和醫界討論時都有注意,已儘可能在醫界能在承擔的範圍之內,必要時不排除在健保部份依健保費用協商程序,對相關規定做檢討。」
新規定將於明年一月正式實施,衛生署未來將加強實地查核,未依規定之醫療院所將依醫療法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以增進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