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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一代不如一代?
2012/04/09 15:05:17瀏覽34|回應0|推薦0
健保一代不如一代?

原訂7月上路的「二代健保」,因尚有多項細節未定,又有30餘項相關法規待改,行政院決定延後至明年元月實施。二代健保法早在去年1月三讀通過,但一年多來爭議未止,如今民進黨立委更主張在明年元月實施前再度修法,回歸「家戶總所得制」,幾令二代健保成為「補丁式惡代健保」。二代健保發展至此,在尚有時間補救下,政府應再檢視全案,以免上路後變成一場災難。

二代健保從倡議到修法,全民關注,社會更爭議不休,不僅朝野諸黨意見歧異,各種政論節目更是揪著二代健保公審毒打,一切可以質疑之處都以顯微鏡無限放大,常憑對問題表面的一知半解,結合自身的局部經驗即輕予論斷,使得本該理性專業的政策辯論,常被扭曲得面目全非,閱聽民眾或是陷入五里霧中,或是觀念被誤導、態度更激越,如果不予釐清,即使明年元月如期實施,也如衛生署長邱文達所言,有八成保戶保費會降低,恐怕也很難得到掌聲,甚而可能成為新民怨。因此,政府應設法以適當方式說明政策、廓清爭議,讓社會大眾能夠因了解而減少排斥,政府自己更要誠實面對二代健保的不足,儘速改正,甚至不應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民進黨的重新修法主張。

自全民健保實施以來,台灣民眾得以享受價廉物美的醫療服務,不必為罹患重症疾病而憂懼,實是全民之福,更是台灣最大的驕傲。但一代健保的保費收取方式飽受詬病,因採取就源扣繳,薪資所得幾乎分文難逃,但富人坐擁的資本利得等幾乎完全豁免,形成薪資所得者反而為富人繳納醫療費用的不公平現象。

這樣的畸形收費方式在一代健保設計時未考慮如何消除、改正,正是第一代設計者難辭其咎的過失。二代健保規劃建立「家戶總所得制」,改以家戶總所得為計費基礎,不以薪資所得為主,其基本精神即在於補偏救弊,讓收費更公平,並擴大費基,強化全民健保財務以永續發展。但是,由於我國土地稅制極為奇特,證券交易所得又長期免稅,使資本利得的計入困難重重,於是研議經年的「家戶總所得制」不敵務實考量,遂出現改收補充保費的機制,卻又因為是臨時起意、十天不到就成案,收取方式無法周全而備受質疑,乃有所謂「補丁式惡代健保」之說。前健保局總經理朱澤民更批評,補充保費不符合「公平、確實、便利、節約」等政府徵費原則,造成「公司煩、個人煩、健保局也很煩」,不如重新修法。

面對各方壓力,衛生署邱署長宣稱,二代健保已立法通過,應執行一段時間再修正,並已啟動三代健保規劃工作,將朝家戶總所得的理想邁進。邱署長的說法或只為了緩兵,但受到國民黨立委質疑,因為在二代健保立法時家戶總所得已被認定不可行,則三代健保又要重蹈覆轍,豈有任何意義!還有立委指出,健保費是「費」不是「稅」,不可能委託財政部代收,推動家戶總所得制是不自量力;而且,許多所得申報有時間落差,與薪資所得就源扣繳不同,豈可納為保費?

然而,這些說法似是而非;現在納入補充保費的所得項目中,也有時間落差,若家戶總所得不可,何言補充保費即可?再者,目前稅改正在討論資本利得稅,半年內應有所成,屆時對不動產與證券所得收取保費的障礙應可排除,家戶總所得仍有可為。第三,由於補充保費制度是去年立法時倉促提出,細部規定並不完備,例如非現金支出的股票股利要不要收保費、又該如何收費都不清楚,顯示政府並沒有做好準備,更不要說對民眾的宣導了。因此,距離實施還有八個月的時間,健保財務壓力也不像去年時那般吃緊,政府應該再誠實檢視全案一次,切莫諱疾忌醫。

【2012/04/0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健保一代不如一代?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014910.shtml#ixzz1rWY9XE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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