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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制裁挪威手段有限/文﹕孫嘉業
2010/12/08 15:48:33瀏覽317|回應0|推薦0

中國評論﹕制裁挪威手段有限/文﹕孫嘉業







【明報專訊】還有兩天,諾貝爾和平獎頒獎禮就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行,中國將一肚無名火都發在挪威身上,表示很難與之「維持友好關係」。不過,從中挪兩國關係及中國與外國關係的歷史來看,中國對挪威的杯葛不會維持太長時間。







兩國每年貿易額不大



儘管挪威是1950年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方國家之一,並在1954年就與中國建交,但可能是受其北歐鄰國影響之故,丹麥、瑞典、芬蘭都比挪
威早與中國建交。由於兩國相距遙遠,各方面差距巨大,除了中國遊客和留學生外,中挪關係向來也不算十分「友好」。兩國每年的貿易額不過數十億美元,對一般
中國人來說,對挪威的最深印象就是三文魚,可能出於運輸和價格原因,中國並未輸入挪威最大的產品——北海石油。



官方停交流 民間活動照舊



今次已經是中挪第二次因諾貝爾和平獎生怨。1989年,和平獎頒給達賴喇嘛時,中方也曾譴責過挪威。但因當時「六四」剛過,挪威雖參與對華制裁陣營,但中國並未將挪威當作主要針對對象。今次北京一來認為國力今非昔比,二來事先曾發出警告,故認為是「性質惡劣」。



不過,中國對挪威的制裁手段十分有限,最多是暫停各類官方交流互訪。但實際上一些級別不高的官方和民間交流活動仍在照常展開,10月17日和18
日,設在寧波的北歐工業園(NIP)新商務中心和北歐企業孵化器的舉行開幕禮,挪威駐上海總領事出席致辭;11月30日至12月1日,北京舉行了中挪環境
研究合作工作坊,挪威大使亦出席致開幕辭。



觀乎中國過往對西歐、北歐小國「冒犯」自己的懲罰,除1981年對向台灣出售潛艇的荷蘭而將邦交降格外,再未落過重手。1997年對丹麥在聯合國帶頭提出中國人權議案,也是口頭抗議,凍結官方往來,不久又和好如初,對挪威的懲罰亦不脫這一模式。



孫嘉業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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