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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信箱 - 處理回覆
2010/07/01 09:55:32瀏覽476|回應0|推薦5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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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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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編號 : [220-99024171]
問題主旨 :
[220-99024171]
回覆內容 : 敬啟者您好
所傳 郵件,業已收悉。
有關臺端函陳本署是否針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發生
開錯刀事件進行說 明乙案, 本署業已於99年6月22日針對本 事件發布新聞稿之內容如下:
主題:為促進病人安全 請各醫院落實手術前標示

對今日新聞報導,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發生手術開刀 部位錯誤等情事, 衛生署呼籲全國醫療院所,平時應加強標準作業之訂定與執行,
並落實手術前標示及提升醫療照護人員與病患間之有效溝 通, 進而確保病人就醫安全。
病人安全是世界衛生組織及歐美國家近年來最受重視的議題,
本署為落實醫院病人安全工作,確保醫療 品質, 於民國92年2月成立病人安全委員會,推動各項病人安全工作,
包含:辦理病人安全相關研討會及教育訓練、 制訂診所及 醫院安全作業參考指引、 督導醫院成立病人安全委員會或推動小組、訂定年度工作目標、
辦理病人安全週活動、逐步建置病人安全通報系統等 工作, 以建構病人安全及病人為中心之醫療作業環境。又本署已將「 提升手術安全」列為99-
100年度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 作目標中,針對手術安全部分, 要求醫院應明確訂定手術室之進出管理基準與程序,!
於手術前切實執行病人辨識程序與手術部位之標示,確保病人身分、 手術項目與手術部位正確無誤,除請各醫療院所落實執行, 並請各縣市
衛生局列入年度督導考核項目內。
依報載內容,本案之病患與家屬於醫療過程中積極主動提醒相關人員,惟於層層把關下,仍發生錯 誤,本署除請該院進行檢討改善,加強落實手術部位確認程序,且應強化醫護人員與患者間之有效溝通
外,
並將於近
期內對該院進 行醫院評鑑即時追蹤輔導訪查作業之實地查核
,並請主管縣市衛生局加強不定期督導訪查,以避免錯誤再次發生。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
康、快 樂!
行政院衛生署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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