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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5%丙等 恐淪整肅籌碼
2010/02/09 13:47:37瀏覽328|回應0|推薦0
強制5%丙等 恐淪整肅籌碼





















 





公務員與國家是公法契約關係,執行公權力時只論是非,不計盈虧。此與雇主僱用勞工之私法僱用契約截然不同。私人企業以每年賺
多少錢衡量評比,績效可以一目瞭然。政府欲以民營企業績效評比的管理制度做為公務員退場機制,恐與考績法立法精神有違。


公務員並非「一試定終生」毫無淘汰機制,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服務法即是,考績法也有記兩大過免職的規定;公務員違法失職、飯碗不保,而且身繫囹圄之案例
屢見不鮮,甚至於公務員違法犯罪還加重其刑。此部考績法運作雖不盡如人意,但公務員尚能接受,因為它兼具法理情之精神。


考績法並非不可以修正,許多公務員質疑的是「考績丙等比率法制化」新制,會變成政治人物整肅異己的利刃。過去常發生政黨輪替,基於黨派考量大幅度調整人事
的事件屢見不鮮,未來更會雪上加霜。更令人擔憂者,新的考績法授予首長、主管這麼大權柄,日後公務員恐會變成一群拍馬逢迎、唯唯諾諾、毫無創意之公務員。
甚至重回到白色恐怖一言堂時代?


軍公教、國營事業本一體,要改就一起改,請考試院和國防部、教育部、經濟部一起研擬一套整體適用的考績法,不要一國好幾制,造成制度混亂,且不盡公允。


目前適用考績法之公務員有卅三萬人,百分之五即有一萬六千五百人,想到每年有這麼多人等同犯罪受刑情何以堪!考試院最高層可否聽到基層心聲?為何八個試辦
單位會有七個單位緊急喊停?我們從不反對改革,也支持合理改革,只是憂心考績丙等比率法制化後,將會造成公務員災難,甚至淪為主管整肅異己的籌碼。





【2010/02/09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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