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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11:30:46瀏覽67|回應1|推薦3 | |
「應有淘汰制度」 台、清、交都反對廢退學2015-11-24 09:13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根據教育部統計,102學年大學退學比率1.89%,其中因為學業成績太差而退學的僅千分之4,其餘多是學生因興趣不合、逾期未註冊或未復學而退學。 各大學退學規定鬆緊不一,台大是一學期學分被當達1/2後,下學期再達1/3就「掰掰」。台大教務長莊榮輝表示,假如大學生已經成熟到能自我打理,有沒有退學制就無所謂。台大維持退學制度的原因是,要給學生警示作用,「讓學生痛一下」。他舉例,肝癌之所以可怕,是因為不會痛,等到痛的時候已經是末期,如果沒有痛,就不知道身體哪裡出問題,「如果沒退學制度,學生就不知道自己快完蛋了。」 莊榮輝說,台大資源大部分是由社會「供養」,學費由國家負擔,「學生如果混日子,有愧於社會的投注」。 交大副校長陳信宏認為,如果真的走上退學一途,代表學生根本沒意願念書。大學應有淘汰制度,如果不適合念書,就及早找其他出路,若勉強拿到畢業證書,也沒實質能力。 清大教務長戴念華則傾向不廢除退學制,「應有機制讓學生思考自己適不適合在大學學習」。清大生退學多因沒興趣就不來註冊、直接退學,這是大宗,「因課業關係被退學其實很少」。 台師大則在4年前取消退學制度。台師大教務長陳昭珍說,當初是因為有學生參與太多社團活動,被連續「二一」退學。不過學生提出申訴,希望學校給他機會彌補,認為教育目的不該是把學生退學。師長應盡量協助學生,而不是學生一犯錯,便以最嚴厲的方式處置。陳昭珍說,學生如果學分被當太多,校方會給予輔導並長期追蹤。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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