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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不只是IT部門的事
2012/03/16 10:32:31瀏覽79|回應0|推薦0

個資法不只是IT部門的事

撰文◎黃彥棻 攝影◎楊易達、賴基能 

 

因應個資法的困難與挑戰 

對企業而言,除了法務部門以外,個資法也對IT部門產生很大的衝擊,個資保護成為IT部門的新責任和挑戰。

 

IT部門只能滿足部分個資法條文的要求 

企業內擁有的電子資料形式的個資,只是所有個資的部分資料,新版個資法更納入紙本個資作為保護標的。由此看來,IT部門真的適合作為企業因應個資法的單位嗎?

 

總經理帶頭因應個資法

臺灣安麗從3年前就開始因應個資法,由總經理陳惠雯帶頭主導,將個資保護議題列為企業年度營運的重要計畫

 

導BS 10012,建立個資保護制度

精誠資訊率先取得BS 10012驗證,月印3千萬張金融、電信帳單,個資保護成營運核心

 

BS 10012滿足新版個資法的要求

BS 10012和臺灣新版個資法都師出同門,差別在於,前者可供驗證,後者接櫫個資保護大方向

 

引用自《iThome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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