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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7 09:54:46瀏覽339|回應0|推薦0 | |
苗栗縣一名剛出生兩個多小時的女嬰猝死,檢察官勘驗遺體時,發現背部有大面積脫皮,膚色呈現像被烤過的鮮紅色,懷疑女嬰待在保溫箱時溫度出問題,或急救搓揉時所造成。將擇期解剖,追究有無業務過失致死刑責。檢察官已查扣保溫箱,調查是否機械故障。 在科技公司上班、家住竹南的莊姓父親獲知女嬰急救無效死亡後,癱跪在地,眼眶含著眼淚,不捨地說:「寶貝!爸爸要走了。」醫護人員都不禁鼻酸。 陳姓產婦五日凌晨四點四十五分,在竹南鎮延平路黃甫彥婦產科診所產下女嬰。這是她的第二胎,由於比預產期提前兩周來報到,僅卅五周又五天,體重僅有一八五○公克,比正常體重略輕,屬於早產兒,因此診所把嬰兒安置在保溫箱內。 黃甫彥醫師說,診所內有兩台保溫箱,女嬰和另一新生兒使用。女嬰當時趴著睡,平常有兩名護士值班,約五分鐘就會巡視一次,不料約於上午七點左右,距女嬰放進保溫箱才短短不到三個小時,護士驚見女嬰疑似呼吸窘迫,臉部發黑,緊急通知醫師。 黃甫彥說,兩名護士立即對嬰兒進行急救,用手搓揉背部及腳跟,但嬰兒還是昏迷,趕緊將女嬰轉送為恭醫院。為恭醫院表示,女嬰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穿著紗布衣及棉衣,脫下檢視發現她的背部有約十三乘以十公分的脫皮,腳跟也有約三乘五公分面積嚴重灼傷,可看到大片紅腫。為恭醫院小兒科主任陳遠皓說,女嬰脫皮部位屬於二級以上灼傷,至少要有五十度以上的溫度才有可能造成。另也有可能是嬰兒皮膚細嫩,急救搓揉時造成傷害,目前並無法斷定。 但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初步判定女嬰除包紮尿布的臀部外,背部及右小腿外側、右腳掌因起水泡而脫皮,呈燙傷紅腫,以灼傷可能性較大。但是否有其他致死原因,是否因急救搓揉而引起脫皮,將請高檢署法醫研究所進行解剖,調查釐清死因。 同時今(七日)上午要回到診所現場模擬,追究黃甫彥婦產科有無業務過失致死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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