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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花錢買新聞 台灣民主騙局
2010/12/28 16:53:47瀏覽166|回應0|推薦1

 更新日期:2010/12/28 15:30 文/林倖妃.陳一姍

 

 

你知道自己每天花錢買的「新聞」,有多少是政府付錢給媒體作的「廣告」?事實上,業配稿歷史悠久。但近幾年,政府以標案制度性地花錢買新聞,已經引起社會公憤。

 

115日,五都選戰進入倒數計時,候選人打得火熱,也是花博開幕前一天。一如往常,坐在飯桌前吃早餐的張先生,拿起《中國時報》頭版,五彩繽紛的花博新聞照,伴著百位名模走秀,貼心地提醒讀者「相關新聞刊登在A8和A10版」。

 

翻開A8版「新聞」:「花博秀花裳 100名模古厝爭艷」、「花博開幕將交管 掌握資訊免掃興」、A10版「花博流行館 遠東環生方舟啟航」等等。

 

但是,張先生可能不知道,這一又1/4版的新聞裡,掛名撰寫報導的4位「記者」,其中周姓、陳姓「記者」是廣告部業務人員。而他們寫的,則是業主付錢給報社,卻「偽裝成新聞的廣告文宣」。

 

這是最近幾年台灣愈演愈烈,廣告置入新聞的「置入性行銷」。

 

儘管馬英九總統上台前,在競選文宣中發誓:要停止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但五都選戰的激烈,讓兩黨都對這帖民主的毒藥,視若無睹。

 

1/3民眾認為選舉新聞都是置入性行銷】

 

選後,《天下》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有近1/4的民眾認為,他們每天看到的選舉新聞,「幾乎全部都是置入性行銷」(24.6%)。另有近1/3的人,認為自己每天看到的選舉新聞,「大部份都是置入性行銷」(29.3%)。

 

他是真的,還是假「記者」?廣告偽裝成新聞的,不只有地方政府。

 

為了查證,《天下》記者將上述撰寫花博「新聞」的周姓「記者」名字,鍵入《中時電子報》資料庫。最近半年,由她掛名的報導共36則,報導範圍從台北縣、新竹市、研考會、司法院到青輔會,從「漸入佳境、花博與市府總部信心十足」,到政策宣揚的「司法院:刑事速審法治本保人權」,跑的線從地方跨足中央政府。

 

查證結果顯示,這位女士編制不在《中國時報》編輯部,而是廣告部企劃組主管,職責是做業務、拿廣告。同樣在企劃組的曹姓業務,半年裡,更是量產了63則的掛名「報導」。

 

【政府用納稅人錢買假新聞】

 

事實上,「業配稿」歷史悠久,以往許多媒體也有「工商記者」的編制,但多為工商服務。但是,近幾年來,政府開始以標案「制度性」地用納稅人的錢買「假新聞」,對社會真相、政府公信力,和民主體制打擊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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