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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畢通緝犯 當10年律師助理
2010/12/17 10:05:56瀏覽506|回應0|推薦0
更新日期:2010/12/1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他只有國小畢業、且是通緝犯,竟然冒用他人身分混進律師事務所幹起律師助理,闖蕩司法圈10多年無人察覺,連女友都蒙在鼓裡,以為他真是法律人,還和他生下一女,騙技之精儼然「神鬼交鋒」台灣版,最後卻因沒作足功課,栽在一樁偽造假債權案!

涉偽造債權聲押獲准

國小學歷的男子王麥文因被法院通緝而隱姓埋名,10多年來遊走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今年涉嫌與當事人偽造假債權而被告發,台中檢方查出王麥文買假證件,冒充「李志成」、「李正義」,甚至連電視影集「霹靂遊俠」男主角「李麥克」的名號都用上;檢方昨日依偽造有價證券及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聲請羈押獲准。

每月收入達6、7萬元

據悉,40幾歲的王麥文10多年前因涉偽造文書及侵占罪而被通緝,兩案已超過追訴時效,他在躲藏期間,冒名遊走中部4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收入頗豐,平常月入6、7萬,上個月還拿到11萬餘元的薪水。

日前,王麥文受一宗強制執行案債務人之委託,共同涉嫌偽造2張本票,假債權計1千萬元,向法院聲請參與分配,但遭楊姓債權人質疑、告發,檢方追查發現此賤招是某律師事務所助理「李正義」指導,有偽造有價證券之虞而發動搜索,找上「李正義」本尊,卻是從事廣告業,檢方再比對其他訴訟案件,才發現冒牌「李正義」換了一家事務所。

同居女友不知他來歷

檢方前日到該事務所,拘提冒牌「李正義」,他一度躲到廁所,衛生紙包裹「李正義」的身分證,丟進廁所垃圾桶,經檢方比對指紋,這才揪出真實身分是王麥文。

檢方傳喚和王麥文同居10多年的賀姓女友,她供稱只知男友叫王麥文,在律師事務所上班,平日都不讓她碰皮夾、皮包,去年兩人生下一女,要求結婚及報戶口,王卻說有很多卡債,怕結婚及報戶口會被銀行追查到,如今她才恍然大悟。

檢方查出,王麥文10年前以3萬元購買「李正義」之偽造身分證以逃避通緝,平日也自稱「李志成」、「李正義」、「李麥克」,幾年前全面煥發新身分證,他又花5萬元再買一張「李正義」新身分證,他給律師事務所履歷上寫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昨天則供稱自己其實只有國小畢業,因自行研習法律,才在律師事務所上班。

台版神鬼交鋒/假名假學歷 女友深愛他

更新日期:2010/12/17 10:06 記者唐復年、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版「神鬼交鋒」主角王麥文,為隱瞞通緝身分,可說費盡心機;兩年前,女友為他生下一女,王怕身分曝光,堅持讓女兒戶口登記為「父不詳」;賀女雖為此心痛,且在王的真實身分被拆穿後,依然愛王至深,認為王是她的男人。

王麥文八年前還在通緝期間,認識在廣告公司上班的賀女,當時他以「李志成」的假身分和賀女交往,自稱畢業於東海大學法律系,賀女被他風度吸引,兩人旋而同居。

賀女因王對她忠心又十分辛勤工作,深深愛著這個男人,但王始終不讓賀女碰觸公事包、皮夾,賀女當時並不知原因,直到王落網被檢察官查出過往「經歷」,才恍然大悟。

王表示他不叫李志成,而是叫李正義,怕結婚後債權銀行上門要債,說服賀女相信,讓女兒戶口名簿最後還是登記「父不詳」。

連檢察官也對國小畢業的王麥文有不錯的法學修養感到好奇,王麥文表示,被通緝後苦讀、鑽研法學,才能夠律師事務所上班,且由於自己的辛勤,每月薪水達六、七萬元至十一萬元不等。

小檔案/追訴時效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訴請法院對犯罪嫌疑人科處刑罰,這種追訴權稱作公訴;被害人也可直接對嫌犯行使,稱為自訴,行使追訴犯罪權利的時間,稱為追訴權時效,一個人犯罪完成時,追訴權時效就開始起算。能躲過追訴權時效,罪責也就一筆勾銷。(林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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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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