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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錯誤自白 被判9年重刑
2010/12/10 15:23:37瀏覽169|回應0|推薦0
更新日期:2010/12/10 13:12

因紅火案一審被重判9年的辜仲諒,被定罪的原因竟然是他返國前的錯誤自白書。原來當時紅火案獲利十億,但其中三億流向不知去向,辜仲諒和律師商量,決定先說知情,以換取避免回台被羈押,沒想到這一「錯誤自白」,等於承認拿了中信金的3億元,成為一審被判重刑的原因。

辜仲諒兩年前返台,表示要把紅火案說清楚講明白,不過一審卻被判了9年重刑,他大喊冤枉,說自己當初會承認知道三億流向,是律師教他這麼說的,為的就是避免回台被羈押。

兩年前辜仲諒回台,其實有和律師沙盤推演,當時扁案正如火如荼進行,律師跟他分析,由於紅火案歸地檢偵查加上辜仲諒是通緝犯,如果堅持對三億元流向不知,通常到案都會被羈押,交保機會不大。

而如果辜仲諒先承認三億元是給扁家,由於扁案是歸特偵組偵查返台後交保機會比較高。其實辜仲諒一開始根本不知情,但卻推說知情是給扁家,被檢警查出不知流向的這三億元,其實是他的妹婿陳俊哲拿走的。 而這第一時間的錯誤自白,也成了辜仲諒一審被判重刑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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