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人 人類之間的同類相食其動機有很多種。如文化許可的族群食人存在這世上的某個角落,由於多半地處遙遠,食人族的傳說也很難證實,好幾層的面紗使得故事不再那麼發人驚悚;而飢荒下的人吃人情形如美國的唐納大隊事件、中國的河南大旱(見電影《一九四二》),是一種因為戰亂、天災,身在悲劇中無可奈何被迫吃人的情形。 但在我看來,前兩種動機都不若第三種動機-精神異常來的可怕,這類精神異常被DSM(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歸類為性偏離(性慾倒錯),它指對於特定人、事、物產生性慾的事物或情況產生性渴望。這些人事物可能包括:非人物體(戀物癖、戀屍癖)、性伴侶的羞辱或痛苦(虐戀)、小孩(戀童癖)等,當然還有這次要提到的重點-食用癖。依照DSM-IV對其的定義是「從食用他人身體部分得到性愉悅」。俊一與那些文學作品中的例子都是出自這樣的動機。 現實生活中,世界各國發生的真實食人案例也不少,以下介紹三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事件: 1、德國-羅滕堡之食人鬼/大屠夫-阿明·邁韋斯(Armin Meiwes) (1) 案發經過與審判: 阿明·邁韋斯(1961年-),德國埃森人,原本職業為電腦技術人員。他因為在網路聯繫上一名自願者Bernd Jürgen Brandes一起安排計劃殺死並吃掉他。2002年冬被捕後因為其行為而聞名於世,德國國內更被蔑稱為「羅滕堡之食人鬼」(Kannibale von Rotenburg)或「大屠夫」(Der Metzgermeister)。 邁韋斯先在網路上一個同類相食網站「The Cannibal Cafe」刊登廣告物色吞吃對象,並寫下條件「尋找18到30歲擁有良好體格,願意被殺後被吃掉的人。」 廣告內容 儘管申請人眾多,但邁韋斯最後只選擇了有易裝癖的貝恩德·于爾根·B(Bernd Jürgen Brandes)。根據二人自行錄製的錄影帶顯示,事件發生在2001年聖誕節,邁韋斯在羅滕堡村莊的住所,邁韋斯將Brandes的陰莖鋸掉並二人一起將其生吃,邁韋斯本想用啃但不成功,後來他用刀子切開,Brandes也形容它韌而黏而難以進食。接著邁韋斯拿剩下的陰莖放到鍋裡嫩煎,並以鹽、胡椒和大蒜調味,但結果因為煎過火而被廢棄了。不過根據看過這錄影帶的記者形容(錄影帶被執法人員搜到後一直沒對一般民眾公開),Brandes應該因為失血而沒有氣力去咀嚼自己的陰莖。之後邁韋斯給了Brandes大量止痛藥、安眠藥和烈酒,自己在一邊閱讀3小時的科幻小說,任由Brandes在浴缸中沐浴失血至死。最後他吻了Brandes一口(兩者皆為同性戀),將他搬動到家中特別設置的屠房,對Brandes的喉嚨刺了一刀,用掛肉鉤吊起他的屍體並撕掉一大片肉,邁韋斯甚至嘗試將他的骨磨成粉。其後的10個月將被切開部位貯藏在冰箱中,繼續進食最少20公斤Brandes的屍體。 邁韋斯於2002年12月被捕,在此之前他顯然還在網際網路上發布信息尋找新的受害者。2004年01月30日,邁韋斯於一審時被判犯有過失殺人罪,被判入獄8年半。這起案件引起眾多媒體關注,也導致了一場關於受害人自願且意識清醒地參與全過程的情況下是否應被判有罪的辯論。2005年4月,控方不服判決上訴,他們認為邁韋斯犯的是謀殺罪而不是一般殺人罪,應判無期徒刑。德國的法院為此安排了一次複審。2005年5月9日,邁韋斯被判處終身監禁。 德國一變態殺手被判終生監禁(組圖) 然而這並非是第一起以網路為媒介的經雙方同意的殺人事件,但卻是已知的第一起經雙方同意的人食人事件。也就是說之前也發生過有人在網路上徵求願意被殺害的人,也就真的有一堆人去應徵,真是無奇不有。
(2)衍生創作: 1.德國金屬樂隊Rammstein的歌《Mein Teil》靈感即來源於這起案件。歌名中單詞「Teil」在俚語中也有「陰莖」之意。 2.美國重金屬樂隊Macabre的歌《The Wüstenfeld Man Eater》描述了這起案件。 3.2004年,德國一位電影製片人宣布計劃拍攝一部關於德國食人者的電影,片名是《Your Heart In My Head》。 4.2006年,馬丁·韋茲執導的電影《羅德堡》(Rotenburg)上映。在德國,該片直到2009年才得以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