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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您唷!
電小二 敬上
to holycat:
感謝您的回應,也謝謝您願意好好地與我對談!其他疑問,我想我就不再回答了,感謝!
至於個人資料,我是順道一提,為何會這樣說,我參加記者會時,舉例三一九槍擊案,每當我問問題時,我總會說,某某長官好,我是某某報記者辛啟松,我想請教您幾個問題,這是我從學校就學會的基本禮貌,或許您不認同,但請您諒解!
本人也曾考量過是否要留真名,但畢竟網路上沒有絕對的隱私,所以還是決定不公開。話雖如此,但本人仍謹守網路禮儀及規範,即不以不當言語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是其他不當言行。
另外,您選擇了不再說明,那我也只能說您並未說服我。
基本上,我不想再多說,我看到causa跟您在您留言版上的對話,好,就算針對我來,我也認了!
至於您一直問的問題,那個拿手套遮的人,是我的好朋友,他事後說,他知道我在,也知道現場的尷尬,第一時間拿手套遮,他也相信我,照片拍了,傳回公司,報社也會處理的,基本上,就是這樣,並不是他一邊遮被害人身體,一邊阻擋我,我想在此說明。
還是那句話,感謝您的批評與指教,但在我的部落格,我有選擇回不回答的權利,另,我的部落格是署名的,我想我在做這個決定時,我就已經以我受的新聞教育、社會教育、道德教育去衡量,我勇於對我的言論負責,我也願意接受各方意見,如果您跟causa等網友也願意,我想當您們用嚴格守門人觀念質疑我時,也能讓我知道您的身份(我想我也不想討論下去了,那似乎也沒必要了!)
還是那句老話,感謝您的批評與指教!
請容我說一句比較重的話,我想我是有權利選擇不
TO HOLICAT:
我想您逐一質疑的照片問題,我也不想再回應了,不是我沒誠意(我先前也回答過許多類似的問題了)而是答案已經由「孫立人的粉絲」幫我說出來了!
我想說,我貼了這篇文章後,才知道這個社會上有許多有佛心的朋友,也有很多朋友認為現在的記者都是嗜血的,這些評價,我都不否認,我也樂意接受,謝謝您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