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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能廢!
2010/03/14 01:30:18瀏覽2314|回應15|推薦86

死刑不能廢,該死的就要死!只想到槍下留人,刀下卻從沒有留過人?

 

沒有人要她去殺人,為什麼她想到的,就是人是她殺的呢?以為當上法務部長這個職務,就可以沒有人被殺嗎!這種邏輯,真的太奇怪了!殺人的可以有再一次的機會,那被殺的人就活該,活著只有一次機會嗎?

 

只是代理正義,有什麼好辦不到的!領著大家的納稅錢,就辦得到!所以不想繳罰單的,一定要當上交通部長。不想繳稅的,可以當個財政部長!要心甘情願繳罰單、繳稅,誰也辦不到!

 

贊成廢除死刑的人,不先關懷被害家屬的心情,卻只想著為死刑犯留下活命。被害家屬有仇恨,但誰願意帶著恨意過一生。如果沒有恨意,如何能堅強活到現在。說自己會原諒兇手的話,說得太輕描淡寫了。沒有真正遭遇到,還是不能體會被害的心。還要被害家屬理性的寬恕,對死刑犯太寬容,對被害家屬太殘酷了!

 

大多數是反對廢除死刑的,不跟著世界潮流走,好像一下子全台灣變成最不善良的國家。但寬恕死刑犯是一種權利,我們就沒有害怕死刑犯的權利嗎?害怕誰是下一個被隨機殺害的可能,更害怕要大家花錢養死刑犯一輩子。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誰說的!世界流行名牌,也不一定非名牌不可呀!世界潮流又不一定是正確的!

 

法律對犯罪者已經很寬容了,法律的正義對被害者,卻只是一個交代而已。當親人被害,家屬也只能希望親人在被殺之前,不要太痛苦。要被判到死刑還有三次的機會,被害家屬卻要被凌遲三次!最後還不執行!任誰都無法理性!審判過程還要經過幾十年的等待時間,這一點全世界倒都很一致!世界潮流不一定都是對的!

 

想廢除死刑的,應該先去做好,怎麼不讓人犯下死刑罪!為什麼是給死刑犯一次自新的機會,而不是給被害家屬一次殺人的機會!死刑罪不致死這個理念,似乎是人人都有犯一次死刑罪的機會!

 

如果判了,還不執行,那報案做什麼?還要法院做什麼?法務部又要做什麼?既然都不執行,警察也沒有非辦不可的案子。整個司法系統應該可以撤了,這樣,也省了不少納稅錢吧!

 

台灣還是個很善良的寶島,若不是非報不可的案,最會容忍的台灣人,也不會非報不可。一旦報案,必是罪無可逭。死罪都能饒,那麼,既然都不會判死,就賭一次被抓到了,還可以吃一輩子的免錢飯。反正失業率又那麼高!對犯罪的人,根本不會有一點的警惕!何況還有一些監獄,好好逃!

 

法律對犯罪的人已經很讓步了,管他真認錯、假認錯,只要裝認錯,就可以輕判。該死就要死,犯罪的人需要人權,那從沒犯過罪的人,不但要寬恕還要理性的養他一輩子!這不是慈悲,是價值錯亂吧!

 

原來法務部也可以不執行的!應該執行卻不執行,法務部其實也可以廢了。幹嘛還寄一些要繳錢的執行命令呀,太一視不同仁了!該死的有不能死的權利,沒錢的就沒有不繳錢的權利?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殺人償命卻是違反人權!

 

如果死罪可免,那偷窺應該也有權利吧!人家就愛偷偷的看,不讓人偷,也不讓人看,偷看更不行,實在是太不人道了!

 

一個有名望的大學校長的說法;最好一個殺紅眼的人,還可以聽他好好說!媽媽的話都不聽了,會聽一個被他殺掉的人的話?臨死之言,其言也善,但殺他的會知道什麼是善嗎?沒有發生的事,說起來容易!

 

被殺的比殺人的還多,判一次死刑都還不夠賠!死可以輕如鴻毛的泰山重,最難忍受的就是不好死的死去。看到日本案例,所謂的人權律師,根本是在加害被害家屬的人權!強烈反對廢除死刑,別再說是世界趨勢的話了!要我們文明的對待罪無可赦,才是辦不到!

 

誰也沒有權利奪走誰的生命,誰也沒有權利因為自己不幸,造成別人更不幸!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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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melin&aid=385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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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Fu全民認股買濕地救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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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2010/03/23 15:29
要是台灣真的廢了死刑, 那我就要找人來開受害者復仇公司!! 政府沒辦法給受害親屬一個遲來的正義, 那只好我們老百姓自己找人來替天行道了. 唉~~ 繳稅是為了什麼?? 無言....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27 15:44 回覆:
真廢了死刑  應該大家都想找死吧
不能有仇報仇   法律已經傷害了被害人 
還要再傷害一次眼看著害人的還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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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社運領袖出任公職後,表現真的是很差
2010/03/18 14:50

王清峰一生清譽毀在一夕

出任該職真不值得

社運界另一名女人

王如玄也是如此

表現很差喔

祝安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8 17:03 回覆:

她應該去傳教的  傳教的工作也是很有挑戰性的

為什麼都要找唸法律的來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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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定
2010/03/18 02:13

要我養死刑犯   不如健保不要漲

橫恕  就是吃定老百姓就對了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8 17:02 回覆:

應該是衰到的還是老百姓

被砍的 出錢的都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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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死
2010/03/17 15:59

誰教殺人犯先犯了死人罪   除了死人罪外加恐赫 傷害

死刑還太便宜了呢    判死刑 至少還知道自己將怎麼死

那些被殺的人呢  連 自己為何被殺   連喊不公平都來不及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8 17:00 回覆:
一報還一報  怎麼還都不夠

馬蓋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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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了
2010/03/17 14:13

治安會更亂吧....

44個死刑犯其中一隻

對被害人砍176刀

死刑....能廢嗎??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8 16:59 回覆:

太可怕了  光想被刀片割到就很痛了  何況砍了176刀

被害人不被殺死也是被痛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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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太好!
2010/03/16 18:49

說得太好!我認同妳的見解!

Greym-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7 02:01 回覆:
尤其是為了世界趨勢而廢除死刑  更讓人覺得可笑

林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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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心比心
2010/03/16 12:33

這是個很有建設性的議題

在數十年前,有一起鐵路命案,受害人就是我的親戚, 小小年紀的我,恨不得那殺人犯趕快死在我面前,這個陰影一直在我心上無法消除! 

近來佛法薰習,知道有因有果的因果循環,雖然經常慈悲心流露憐憫眾生,但是我還是覺得那些害死人家性命的一定要償命,要接受法律制裁,絕不能姑息養奸!

不過,現在有很多殺人犯都沒被判死刑,說什麼「法律不外情理」,只要提出充分的理由,殺人犯還是可以被免除死刑,還是可以被緩刑、特赦、走出來! 

真正被判執行死刑的是那些殺害很多人命,而且罪大惡極的殺人犯,  真要廢除死刑,司法機關不執行這些死刑犯, 還要拿百姓的錢來養這些人,這樣的作法公平嗎?萬一出來了惡性仍在,也會讓人心惶恐不安,廢除死刑真的會引起天地公憤! 

再說,如果我是殺人犯,在獄中真的懺悔了,我會想到自己殺害別人總要償命,做錯事總要受懲罰,我豈能苟且偷生不死?我償命了,才能心安理得!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7 01:58 回覆:

最氣法庭上  看在有悔過的心   然後就輕判   假的也信

所以才造成累犯   司法有問題


小奕(愛在宜蘭破曉時)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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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2010/03/15 09:25
刑不能廢,誰都沒有權利奪走別人的生命,我也認為殺人者死,否則又該如何保障善良的好人呢?
江湖波濤,不隨浮沉。
宦海洶湧,無愧平生!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7 02:00 回覆:
殺人者不死   造成有人死得太冤

tracy's sho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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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有權利......
2010/03/14 21:45

你文章的最後一句話

同時道出了被害者及其家屬

還有現在"還活著服刑"的加害人及其家屬的心聲

尊重生命不能全靠"死刑"來教育或嚇阻

而是在犯下殺人罪之前就該運用千方萬法去避免與阻止

讓殺人之事不輕易發生

才是長久之計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5 00:54 回覆:

等殺了人  才來求寬恕   假意的改過  也有人信

教育就是要能控制自己的喜怒哀樂

控制不住的   卻要別人控制得住

很不平衡的理念


♡ 綾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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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對
2010/03/14 19:42

世界流行的名牌,又不一定在台灣要流行,或每個人都要如此....


歡迎您加入『無聲息的歌唱』CITY。請點圖片連結進入,^(OO)^~文字
野口女(anmelin) 於 2010-03-15 00:49 回覆:
根本是為了虛名  世界很大  跟得上世界   我們也變得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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