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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釣的歷史依據
2012/08/29 08:09:19瀏覽291|回應0|推薦11
 

歷史上的釣魚台,是明朝的固有國土,而近代釣魚台的歸屬,不得不從二戰時的「開羅會議」說起。

梁敦錞先生「開羅會議」第五章根據美國外交關係文書,歸納出兩點:

一、 關於琉球群島問題,羅斯福再三詢問,中國是否欲得琉球,蔣主席答稱中國願將琉球先由中美占領,再按國際託管辦法,交由中美共同管理。

二、 羅斯福自德黑蘭會議散後,歸至華府,則在太平洋戰事會議上宣稱,琉球應歸中國,已得史達林完全同意。可見今日將琉球交與日本之決定,純係美國片面之獨斷,不特與開羅德黑蘭會議之了解不同,亦非羅斯福之本意。

由此可知,戰時的盟國要將琉球乃至釣魚台還與中國,早已有了共識,而此共識之依據,又是來自於歷史上其本就為中國之領土,卻因國共內戰及冷戰後美國單方面對日本態度之改變,而將琉球乃至釣魚台交還戰時「侵略」國日本,不但已違羅斯福總統之原意,更是傷害了曾與其共同並肩作戰的盟友中華民國之主權。

而在釣魚台問題上,馬總統提倡的「東海和平協議」原意是好的,應該給予肯定,但不能只有提出而沒有下文,有了開頭卻沒有具體作為,總統的威信便會受到損害。釣魚台問題上要如何在中、日、臺三方取得平衡,並拿回釣魚台的主權,正考驗著我們總統的智慧與魄力。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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