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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家經濟建設方案:以政府補助來鼓勵國民實現團體生活
2009/01/02 10:13:54瀏覽3086|回應4|推薦63

從文章「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的內容,我們可以聯想到真的將這個計畫付諸實現,會有下列的問題:

失業家庭庇護中心成立以後,團體生活的設施是(A)專門為這次經濟風暴而建立,只為失業人民和其它弱勢族群而開放,或是(B)為所有人開放,只要申請就可以進駐?

如果有人在失業家庭庇護中心住了2年找到了穩定的工作,往後生活不會有麻煩,但是他覺得在這裡住很習慣,不想搬走,願意負擔住在這裡的花費,繼續住下去。主管機關是應該要(A)不同意,或是(B)同意?

如果有人搬到失業家庭庇護中心,而把自己原有的住宅出租收錢,以這種方式來生活及賺錢。主管機關是應該要(A)禁止這種行為,或是(B)不禁止這種行為?

我們發現如果以上的問題都以(B)來回答的話,其實可以勾勒出一項偉大的計畫來解決許許多多當前國家面臨的麻煩與挑戰。按照「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的計畫,設立許許多多免費團體生活住宅,又對所有申請者來者不拒,就等同於以政府補助來鼓勵國民實現團體生活。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除了能用有限經費來安置生活有困難的人民外,另一個主要的效益就是實現節能減碳的目標,而且能夠實現節能減碳的目標達到一種非常可觀的程度。

我們詳細解釋這個計畫如下。政府在全國各大城市週邊,利用閑置場地(如蚊子館、多餘國軍營區、或多餘國有建築等)、購買或徵收低價建築、或興建一些低成本的新房屋,改裝成像是宿舍一樣的生活設施,給所有願意申請進駐的人來住。建築空間規劃是以很多3.5坪左右的房間為主,加上團體用餐空間(可充做活動空間),中央廚房,公共衛浴設施及洗衣間。所有人每天可在衛浴設施輪流洗熱水澡。可以免費使用洗衣間。有免費的悠遊卡可搭公車或捷運。政府負擔一切團體生活的飲食供應、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管理人員薪水、……等支出,並提供大人小孩每人每月一點小錢零用,如300元或500元,來解決像剪頭髮一類的問題。在這裡生活就是零開銷。為了能方便管理,不管大人小孩男女老少,以每人分配一個3.5坪左右的房間為原則,已婚夫婦可以一個房間放置雙人床做臥室,一個房間自由運用。身份區域規劃可分為普通區、單身男子區、單身女子區、已婚家庭區、身心障礙人士區、……等。

對於不是很在乎生活品質的人,加入這個計畫,可以省很多錢,存款可以增加很快。所有生活有困難的中華民國公民,也可以得到無後顧之憂的安置。如果在全島全面開展這個計畫,20年後,可能會有500萬人左右,也就是20%的人口,選擇在政府設立的團體生活住宅居住。

如果有這麼多的人加入團體生活,會減少驚人的資源消耗。一個人住在3.5坪左右的小房間,不自己下廚而食用大鍋飯,即使他再怎麼浪費水電瓦斯,也不可能和住在私有住宅的人相比。用最保守的估計(即節省最少資源的估計),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人,平均使用的資源為住在私有住宅的人的四分之一來計算,20%的人口選擇在政府設立的團體生活住宅居住,中華民國的民生資源總體消耗量就減少15%。政府可以關掉半數的國營火力發電廠,也可以有很多年不必建新的水庫。即使有什麼新的科學技術,也不可能節能減碳,善用資源,達到這樣的程度。

這個計畫要多少錢呢?我們可以假定,政府支付的團體生活開銷以每人每個月約5000元來算,每人每年約6萬元。如果合理地加上整修、購買、或建築房舍的預算,每人每年約8萬元。500萬人的團體生活開銷就是每年約4000億。雖然現在我們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是每年約1兆8000億,也不可能再從中擠出這麼多錢。但是要達到500萬人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終極目標,我們的設想是需要經過20年的演進過程,政府財務問題可以慢慢規畫。就短期目標來說,我們的設想是先建立容納失業家庭及弱勢族群之100萬人民的體系,以應付當前經濟危機,如「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所述。而100萬人所需的經費每年約800億,政府是有能力支應的。

這樣一個大規模的計畫,政府是要有相當的組織準備。中央政府可能要建立一個在內政部轄下稱為「國民團體生活管理局」的機關,對應監督一個稱為「中華民國國民團體生活管理公司」的國營事業。這個國營事業要從政府各部門調派精英或從企業界尋找優秀人材來組織。500萬人的團體生活,應該需要約50萬人的管理人員、炊事人員、安全人員、衛生醫療人員、建築修繕人員等。這些全都是這個計畫所創造出來的新工作機會,應掌握在政府手中。他們將以國營事業雇員的身份向中華民國國民團體生活管理公司支領薪水。政府應自負管理、計畫、和成本控制之責,以降低開銷。

在實現這個計畫的過程中,對經濟的影響是很巨大,而且很難精確評估的。可以想見的情形是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人,沒有必要添置什麼用品或生活空間裝飾品,買了也沒有地方放。如果臨時想使用一個工具,可以先向團體生活住宅的管理人員看借得到或借不到。民生消費品的市場是會萎縮的,但這就是節能減碳的理想實現後之具體效應。原來已經因2008年經濟風暴而低迷不振的房地產價格,將進一步下滑。論及就業市場,我們可以修法讓雇主以較低代價來雇用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勞工。舉例說明,現在基本工資約17000元,若雇用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勞工,可以僅支付約13000元。就雇主而言,可以大大節約人力成本。就勞工而言,接受這樣的安排,每個月能存下來的錢,仍然比拿基本工資,但自己負擔自己食衣住行的生活所能存下來的錢,要多出很多,所以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的人是大有人在。這就相當於政府以補貼勞工的生活的方式,來間接補貼企業,我們國家的總體競爭力必然會提昇。從另一角度來說,對一般勞工而言,在選擇就業的機會時,住在團體生活住宅,可以不必因為生活的壓力,急著尋找任何可能的機會,從而接受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或是接受一個對自己非常不利的工作契約,這是一項大好消息。除此以外,一定還有很多方面的影響,無法在此一一討論。

這個計畫背後的經濟原理,其實就是政府擔任一個超級大企業的角色,來創造經濟價值,提供一項產品:維持一個人食衣住行需要之全套服務,並以節能減碳的方式為之。因為政府本身從事管理、計畫、和成本控制,又有能力使用公權力和國家資源,提供這項產品的成本可以壓得很低。為著節能減碳的環保理念和照顧人民生活的需要,無償提供人民,以鼓勵人民接受符合政府國家政策的安排。整個經濟體系的遊戲規則將因政府的這項計畫而全面改寫,環保的團體生活方式也將因政府補助而成為市場中極有競爭力的商品。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市場經濟仍然存在,但失敗者不至於餓死,而可以接受團體生活的安排繼續尋找機會,在這樣一個基礎下追求社會的進步繁榮。這個改變應該是符合人性的好方向,舉比方來說,古代國與國的競爭,主要是動刀動槍的慘烈戰爭,現代國與國的競爭,較流行派出各國運動員代表,在運動場上一決勝負,也是有贏有輸,但是不會出人命。因為現代科技日新月異,生產效率空前提昇,國際和國內的經濟戰爭,也有可能開始以不會出人命的方式進行。

所有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人民,都是自願的。政府提供很大的誘因,但是完全不違反我們民主社會的自由平等原則和人性觀念。只要有錢,任何人還是可以租用或購買私有住宅,過自己喜歡的或是習慣的舒適生活,政府沒有設下什麼限制,並且繼續鼓勵所有人以正當方式賺錢,追求自己的夢想,並促進全體社會經濟繁榮。團體生活住宅應由政府規畫而不應外包,除了成本因素外,也避免因包商為了追求利益,而產生有違人性之種種弊端。在團體生活住宅中的人生,也可以很豐富。有正職工作的人,在沒有什麼食衣住行開銷的情形下,有很多錢可以支配。他們可以在休閒時間或例假日搭公車去市區看電影,唱KTV,吃夜市小吃,或是去書店買幾本好書回來看,看完後房間沒地方放,直接捐給團體生活住宅,交給管理人員,大家都可以借來看。

這個計畫和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沒有關聯。我們認為當這個計畫實施後,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市場經濟將有更大的發展。就像在運動場上安全防護設施若能做到盡善盡美,運動員就可放心地將自己的能力發揮到最大極限。這個計畫為殘酷的、弱肉強食的自由競爭市場經濟底下的每一個人,提供了安全防護。企業若面臨危機,需要裁員多少人就裁員多少人,不必擔憂被裁員的人的生活問題,因為政府已經準備好讓他們活下去的環境。國家也因為有能夠直接影響20%的人口之政策工具,對所有的社會問題和經濟變局,都有更強的處理能力。

我們的方案,是一項同時完成多目標的大計畫。它能達成節能減碳的理想,它能應付當前的經濟風暴,它也能完善並統合大部份的社會福利制度。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計畫也可以照顧孤兒、老人、身心障礙人士、街友、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原有的社會福利體系,在納入這個計畫後,比起原來只發錢的政策,所需經費不增反減。將來台灣勢必進入高齡化社會,團體生活住宅可以減輕國家人民的負擔。就社會治安問題來說,這個計畫將可拆除許多社會治安的未爆彈,對所有人都有好處,我們將有一個更安定的寶島台灣。

將來在團體生活住宅中,或許會住著下面這幾種人。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導演的理想,希望成為下一個李安或魏德聖,每天研究電影拍攝或是寫劇本。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畫家的理想,每天進行藝術創作。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科學家的理想,希望能發表新科學理論,每天從事科學研究。有人懷抱著成為知名作家的理想,每天寫作文章在部落格發表,期待有一天獲得賞識。也許真的有一天會有在團體生活住宅默默無聞的人,在被政府養活的環境中困苦生活很多年後,一舉成名天下知。團體生活住宅的計畫,能帶給台灣種種新的可能性。工業革命的結果,是社會教育出很多不知道如何種田生產糧食自食其力,只有其它專業技能的人。經濟大蕭條的時代,他們之中的很多人,專業技能突然變得無用武之地,現代社會是有責任盡可能地對他們提供救助。

這篇文章是「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的續篇。我們說明了失業家庭庇護中心計畫之另一個優點。當政府建立許許多多失業家庭庇護中心以後,若經濟情況好轉,所有團體生活住宅建築和在團體生活住宅服務的工作人員,也不會是多餘或浪費。只要繼續以免費或是遠低於成本的價格,讓任何願意在團體生活住宅生活的人進駐,不怕沒有人來申請。這些參與團體生活的人,正好能為我們高度工業化的台灣社會,在節能減碳方面做出貢獻。

這個計畫有沒有可能實現呢?當我們民主政治的領導人,認同這個想法,並且有決心及魄力,就有可能完成。當初全民健保也是一項很大的計畫,政府當局貫徹意志去完成,短時間內就建構一個新的醫療體系。台北市的垃圾處理費隨垃圾袋徵收也是另一個例子,因為台北市政府的政策,兩百多萬人一夜之間改變一項生活習慣。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同這個計畫,在輿論界形成話題,當前主政者,或是未來參與競選的政治人物,就會考慮到推動實行這個計畫的可能性。這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讓我們描繪一下這個計畫開始實施後二十年,2030年時的中華民國。有不可忽視的一大部份人,20%的人口,住在團體生活住宅,實行政府補助的團體生活。他們之中有學生,靠著助學貸款來到大城市唸書,因為選擇在團體生活住宅生活,將來要償還貸款的壓力大為降低。他們之中有從南部到台北找工作的人,暫時棲身於團體生活住宅,每天尋找夢想。在他們之中有年輕的夫婦,選擇在團體生活住宅生活以存錢買房子,將來有錢買到心目中的房子後,可以搬出去住。他們之中有從小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人,完全習慣節能減碳的團體生活,打算在此過一生。當然也會有住在團體生活住宅的人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但是三不五時就有人勸導他快去找一份工作,長期短期,錢多錢少都沒有關係。團體生活住宅管理人員有時候也會提供一些幾百元,要忙兩三天的案子,問他要不要做。這個計畫為全體國民提供了一個保護傘,所有中華民國的公民在中華民國的土地上,都有地方住,都有食物吃。我們美麗的寶島台灣將變成一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人間天堂。

這個計畫也為將來可能國家級的災難,提供了應變的處方。若全島建立安置500萬人的大量團體住宅,或多或少會有一些多餘的容量以備調整。假定多餘的容量是5%,就是有容納25萬人的額外空間。若台灣又發生一次類似九二一大地震的災難,產生10萬無家可歸的災民,要在短時間內緊急收容他們完全不成問題。隨著21世紀全球氣候變遷、人口爆炸、資源耗竭等情形一一出現,也許好萊塢式橫掃全人類的大災難真的會發生,而台灣在這當中必不能倖免。實現本文章所述的計畫,也是針對這種情形所做的預習。政府將有足夠的經驗帶領台灣人民,從20%的人口住在團體生活住宅,在最短時間內轉變為50%的人口或甚至於80%的人口住在團體生活住宅,以嚴格配給食物資源的方式渡過難關。

我們寫「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和「新國家經濟建設方案:以政府補助來鼓勵國民實現團體生活」不是寫著好玩的,而是真的希望這個計畫能進入執行階段,一步一步實現。這是確保台灣人民幸福,中華民國永續發展的關鍵。希望閱讀文章的閣下,也開始有一樣的熱情,期盼這兩篇文章中所描述的願景能實現,大力宣傳推廣這些構想。有足夠多的人知道、瞭解、並支持這個計畫,這個計畫才有機會在我們的民主社會成為政策,帶給全台灣人民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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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作為一個大企業?你想的太好了吧!
2009/03/05 13:32
  首先,我就我上一篇長篇大論在這說一聲抱歉,但如果你認為我說的不值一提我想也有失公平,首先,政府的政策及行政效率上在大多數人的眼中是完全沒有效率的且會漸漸的偏向有錢人,所以不管如何如果閣下如果想由政府出面來實現閣下所提出建言,那無非是緣木求魚;再說到錢的問題,閣下也說到每人每年約8萬元,如果在中南部,我不清楚是否夠用,但在北部那是一定不夠用,所以用您的規劃應該是將些"園區"設立於中南部,但又產生一個問題,北部工作遠多於中南部,但依您想法卻將約500萬人口設於中南部,試問您那這些人如何工作(如果有,當然也請提出);而又說到您將用所謂的閒置場地改成收容中心,這我當然大力認同,但我也提出一個問題大家來思考,為何政府規劃的場地會成為閒置的場地:1.政府沒有整體規劃觀念 2.政客使然 ,而這也會造成:一、地處偏遠,交通不變 二、建築結構是否有問題 
  然後我再提出一個想法(當然不一定成立),以大大的提議來看,會不會造成所謂的貧民區,而就以世界各國都有所謂的貧民區來看,這些人絕大多數均是各國政府所刻意忽略及輕忽的。不知道如果政府真的採取大大建議,那這個問題不知道大大會有何看法。
  最後,我也要對大大的對我的誤解有一些解釋,第一,我不是富人,如果我真是有錢人,我想這篇文章會連看都不想看,因為我不想去照顧沒錢人且還要去幫他們想辦法,所以大大如果想反駁我不用這樣反駁。第二,之前的報紙有報導過一篇文章是有關一個音啞人士在作房屋仲介,還成功的成為年薪百萬的成功人士,我在上一篇文章所用原始意義是這一個「不怕不成功,只要你努力」,當然你身體有殘缺會更辛苦,但只有抱怨的人是一定不會成功的;而當然如果你有其他的想法我也沒辦法。

  再補充一句話,想要作有錢人會不會很難,我的答案是YES&NO,回答YES是因為我看過有人在短短的30年間由負資產變成擁有一般人想像不到的財富(如Tump,雖然他現在又有問題了),回NO是因為一般人的觀念都不是有錢人的觀念,就算直接告訴他有錢人的觀念也不改,而所謂觀念改命運改,在一直都是貧窮的觀念打轉是沒法跳出這個圈圈的。
馬敦樺(業餘經濟研究者)(amateureconomist) 於 2009-03-07 07:38 回覆:

雖然我們在「新國家經濟建設方案:以政府補助來鼓勵國民實現團體生活」的文章回應欄討論,這個關係500萬人的計畫實在是太遙遠、太夢幻了。以下的回應是以關聯文章,「對抗當前經濟危機的建議:在全台灣廣設中華民國失業家庭庇護中心」,這個關係100萬人的計畫,為討論的基礎。

在下比閣下更相信政府是一個沒有效率的組織,而且各種支出總是變成財團、資本家、「利」委、和貪官污吏眼中的肥肉。所以我們建議政府一連串刺激經濟的計畫還是不要做好了,而用一個非常簡單,而且能夠直接幫助活不下去的人民的計畫取代。僱用人煮飯炒菜及整修房屋,是最簡單不過的工作,最適合讓政府來做。這個計畫被有錢人吃掉的資源的比例,是在種種計畫中,比較少的一個,所花的錢都是為了活不下去的人。閣下從政府會圖利有錢人的方面批評,要確實分析什麼情形會造成圖利有錢人,才能夠說服人。在下也可以想像出幾種情形,如一些蓋新的團體住宅的工程,被一些有立委做靠山的財團包走,或是採購食材的時候,決策人員收回扣。但是實際使用團體住宅的人還是窮人,實際食用餐飲的人也還是窮人。台灣當然還是有人壞到連拯救失業民眾的經費都敢貪污。這個計畫所照顧的對象都是會說話、會揭弊的人,要是貪污者被抓到,除了依法調查起訴外,也沒有什麼其它辦法。

閣下指責每人每年8萬元的預算是不切實際的。這個數字是以每人每月5000元計算,再加上三分之一,就算在台北生活也是高估。而且我們在這篇文章中是故意高估,就是想到不能對政府的管理、計畫、和成本控制抱任何希望。在大台北地區,靠一份每個月2萬元薪水養活五、六口人,包含付房租的家庭,所在多有。他們中間又有很多人在這場經濟風暴中保不住工作,因而全家燒炭自殺。(閣下也許會說,這些人是不動腦,就連瘖啞人士都可以做房屋仲介,還成功地成為年薪百萬的成功人士,你們這些笨蛋怎麼不會去做房屋仲介?死掉最好。)政府實行這個計畫,有100萬人批發價的採購優勢,也有吸收市場過剩農產品的有利條件,有很大的思考空間可以壓低成本。

以政府做為一個大企業的比方,就是可以說明相較於失業救濟金每人每月平均花費18000元,我們的計畫每人每月平均花費不到7000元,這個價差就是全民賺到了。消費券的政策一次就砸了850億,馬英九總統說穩住了5萬個工作機會,這時間長度總統沒說,大概是9個月,消費券的使用期限吧!我們的計畫可以花800億製造10萬個工作機會,養活100萬人,為期1年,這樣巨大的差別就是這個企業創造出來的價值。這其中的奧妙就在於,只要有管理、計畫、和成本控制,生產有需求的商品,就算做得不怎麼樣,也能創造出經濟效益。同樣的任務交給民間企業做一定會做得更好,還好這個計畫的目標,照顧沒錢吃飯、沒錢付房租的人民,在市場上沒有競爭對手,有一定的存在價值。
 
自從在網上發表這兩篇文章以來,有不少網友提出了負面的回應。針對這些回應,又加入不少材料進入這兩篇文章,所以這兩篇文章才變成這麼長。其中有一段剛好可以用來回答閣下的質疑:

「一些網友在讀過這篇文章後,批評說這是國營的貧民窟,或是說這是在搞人民公社。我們提出這個計畫是為了促進全台灣人民的幸福,不會因為有人隨便安上一個不好的名稱,就放棄我們的理想。就算是改稱為設立貧民窟的計畫,那又怎麼樣呢?只要台灣的貧民不會變成暴民、難民、或屍體,這樣就很好了。」

講一些題外話。在下完全相信閣下所述,一個瘖啞人士在做房屋仲介,還成功地成為年薪百萬的成功人士,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在下是很敬佩這位人士,為他的成功喝采。只不過處在這個歷史關鍵時代,不免想到他的成功是建立在很多人的痛苦之上。一些他所經手過的房子,現在正面臨被法拍的命運。這又意味著什麼呢?算了,台灣社會正遭遇非常悲慘的命運,這些想法都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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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
2009/02/28 15:52
  這個方法令我想到現今的健保制度,只不過是將醫療補貼改成了生活補貼及住宅補貼,還是會回到一句老話-錢在那-的困境。
  所謂的政府是由人民所組成,而政府的錢是由所組成的人民依法納稅來的,當政府的稅基是廣而淺,且財富多的稅收比例較多,財富少的稅收比例較少,再加上政府並不會刻意限制人民自由及產業,那人人才會富衣足食無多所抱怨。
  但現在的情況是完全不同,政府的稅基是窄而深,財富多的稅收比例比財富少的稅收比例少(除非你已達貧窮等級,不用繳稅),而超級富有人的稅收比大約佔只佔當年度收入的10%(有的還不需交),但一般上班族為25%~30%,而在民國70年代到90年代時間最令人詬病的就是為了扶持科技產業,而有的”促產條例”-此條例只針對所謂高科技產業而設,對其他和民生相關的所謂-傳統產業-是一點都沒關係,經由政府的稅收減少或減免及政府資源補助,在這二、三十年間創造了無數的”高科技新貴”,但這些人卻只是台灣中的一小部分人。本來政府要發展產業,利用手上資源協助其發展是無可厚非,但一定要定期限而且要循序漸進的將為發展其產業的”優惠”解除,而後再發展一完全不同內容的產業。但這個”促產條例”到現在還有個豬尾巴沒去掉。
  再說台灣這些高科技業,那一個不是一直借錢-擴廠-再借錢-再擴廠,完全不管信用,而永遠用”明天會更好”的論調來說服投資人、銀行家及政府給予資源的支持,大不了倒了跑到國外,或再另起爐灶。但政府實際上稅收並沒有因此而資加,反而因為減少或減免其稅收,所以當政府錢不夠用,只能從傳產產業、上班族擴大稅基,在景氣好的時候還能為之,但景氣不好的時候呢?
  說完稅,再說政府自己本身的表現,用健保來說,健保的立意良好保障也還好,但執行了十多年,請問有多少是讓人詬病的,制度本身我不作討論,但人謀不贓的事件頻繁,再加上藥價的這個最大黑洞,讓原本立意良好的制度也在風雨中飄搖,財務狀況就如同黑洞一般永遠填不滿。健保局只要快破產,只能兩手一擺向你要錢,但其人員卻不加思索如何為何這個財務永遠填不飽並加以討論及改善。
  最後,再說”人性”這件事,雖然我是人性本善論的人,但有時我也會懷疑自己的這項論點,有些人自己不努力只想向人要,那我們這些努力工作的人不是白吃嗎?還是活該?先前看過一篇文章,提到政府發放失業金的美意,被有些人拿去出國玩;對此我抱持寧可信其無,但想到,如果是真的,那這些錢不就被白白浪費了。那些錢如果可以用在救人於若海那不是很好嗎?所以對此我有一個建議,如果真的要發失業金,或是相關的錢的話,那為何不作職業訓練,有來訓練的才給,沒來的就不給,再來台灣有太多的事可以作了,沒工作的人可以作3k 工作吧(他也是一個工作不是嗎?)由政府出資,作基礎建設(造橋鋪路的事要一堆人吧),不用外勞用本勞,看護不也缺很多人嗎?(很多都請外勞),政府出資成立一家公司,只要適合就訓練去作看護。如果有人說肢障而不能工作,我說那是不動腦,電話接聽沒聽過嗎,不能說話也可以作,因為有的人只是要聽人述苦,根本不想聽人說,不能說話不是正好。
  以上所說雖然出了題了,但我想這個議題還是再討論吧
馬敦樺(業餘經濟研究者)(amateureconomist) 於 2009-03-03 13:08 回覆:

顯然閣下非常討厭這兩篇文章提出的計畫,寫了許許多多的文字,全部都是與這個計畫無關的議題,連「不會說話的人也可以做接電話的工作」的理論都可以掰出來,藉以攻擊我們提出的主張。在下知道閣下為什麼不喜歡這個計畫。根據閣下的部落格文章判斷,閣下正是閣下所謂繳稅很少的富人。股票市場是中華民國最佳的避稅工具。這個計畫的一項特色是只會照顧到窮人,對富人完全沒有好處,一毛錢都分不到。既然對閣下沒有好處,閣下又沒有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閣下自然是不會支持並且大加抨擊。別忘了,失業人口的快速增加必然導致社會治安的急劇敗壞,或許不久的將來,閣下或是閣下的親人也會變成犯罪案件的受害者。

閣下提到失業救濟的政策正好可以和我們的方案比較。首先,我們國家失業救濟的政策實在是一個不公不義的政策。本來有50000元收入的人,失業後應該可以靠存款撐很久,可以領30000元*6個月。本來有20000元收入的人,失業後的生活應該比較困難,卻只能領12000元*6個月,難道因為原來收入低,他們就比較賤,應該領得比較少嗎?既然是失業救濟,大家都是不做事領錢,應該是齊頭式平等,每人領一樣的錢,比如說15000元*6個月,這才是合理的。其次,這種只發錢的政策,正是造成很多人不去工作而希望能領滿6個月失業救濟金再去找工作的根源。發下來的錢可以自己支配,所以如果領滿6個月,這筆錢可以用來撐1年到2年,甚至拿去出國旅遊,大家自然都選擇這樣做。我們的計畫正是要避免以上的壞影響和防止國家資源的浪費。


Tommy Tsa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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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2009/02/04 08:04

政府應該多向民間或國外學習,政府每年撥很多經費給公務人員做考察之用,但是所做回來的報告提案後做成政策的少之又少,我國已逐漸邁向高齡社會,未來的30年每一個小孩要照顧7-10個年老者,對於這個照顧計劃並無看到具體內容,實賴您這樣的學者多提出建言,才能使資源運用得當.


夜風樓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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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坪
2009/01/07 02:47

3.5坪太大了 台北市政府 在30年前在松山蓋了一區低收入戶出租國宅 三層樓 每棟中間走道兩邊房屋 每戶一間只隔出 衛浴 廚房 一戶室內約十坪 有的住上七八口 只蓋一批就失敗了 當初計化收租金 結果有人住入不付租因他沒錢 

有人租下後轉租他人賺差價 除非原租人全家死光收不回來 現在還在 可去參觀

台灣勞工如願接受一萬三的工資 又那會失業 到不如將基本工資降到一萬三 家中人口多的訂個標準 由政府發補助金 那會比這計化省錢的多 

馬敦樺(業餘經濟研究者)(amateureconomist) 於 2009-01-07 06:21 回覆:

如果大部份人都認為3.5坪太大了,那可以改為3坪或2.5坪,更省錢且更符合節能減碳的需求。只不過我們有些房間要讓夫婦居住,2.5坪的房間放雙人床是有點擠。再者,太小的房間,對於有些女性來說,沒有地方可放衣櫃收藏衣物。

希望我們的執政者,能看出我們提出的方案的潛力,不會因為一些技術上的細節問題而裹足不前,實現這個計畫,帶給台灣同胞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