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南山 亞魯司基 汪小小
檢察官是不需要報帳, 只需要負責起訴!
當然不知道會計人員找發票報帳的辛苦囉!
不過, 換個方向想, 就是把責任再給法院, 讓法院去審理囉!
若是真的有那位"甲君" 在大陸做秘密工作
而"甲君" 卻也只能硬說自己不是密使, 不然自己不但有生命危險, 而且所有的佈線都會因此中斷...
然而, 對"甲君"的花費, 也只能拿一些在7-11買小叮噹和維尼熊的發票來報帳, 卻也因此變成貪污, 偽造文書, 也因此使所有相關的人構成犯罪的共犯...
這時候怎麼辦呢?
傳 胡錦濤出來作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