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立國原則之五:造物主創造一切「我們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按美國法律必須出現在美國所有的貨幣上 。美國立國原則之四:宗教重要,就是強調宗教的重要、宗教對於美國的重要;宗教信仰是一個立國原則,而不是像現代版本的「政教分離」•美國立國原則之三:品德高尚的領袖,若要公民堅持做品德高尚的人,最有效的方式是選舉出具有道德良知的人做領袖。美國第二項立國原則就是:人民必須有道德。美國28項立國原則中的第一項立國原則叫做:自然法真諦。 只有遵守自然法,才能建立健全的政府和人與人之間的公正的關係。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21608467
中國由唐,宋,元,明,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習王朝.演變終究都會過去的.未來必皆會交棒予年輕人,來治理自己的國家.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17309330
在人事物上於兩極限的絕對:有無;對錯;是非;黑白;...其實中間還有很寬廣的路,很多的選擇的,創新變化是未來不變的道理,但不變的堅持,傳統又是一種美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17985795 你儂我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Pv0BULZ1s 台灣選舉熱鬧多,吵鬧鬧,鬥而不破,就似將咱們一起打破,重新和泥,重新再做,台灣選舉後,我們皆要高EQ,可以一起說,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http://classic-blog.udn.com/alpineatks/115920452
世間萬物均由上帝創造,因此,在上帝面前,所有人類均享有同等的庇佑,亦承擔同等的責任。圖為所羅門之夢:上帝應許所羅門智慧,Luca Giordano畫作。(公有領域)
更新: 2018-12-14 11:52 PM 標籤 : tags: 美國立國原則 , 美國憲法 , 飛越5000年 , 造物主
【大紀元2018年12月13日訊】(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美國史話》製作人方偉綜述)美國的先父們在第五項立國原則中向人民宣示:世間萬物均由上帝創造,因此,在上帝面前,所有人類均享有同等的庇佑,亦承擔同等的責任。
英國在17世紀有一位哲學家,也是位醫生,他的名字叫約翰‧洛克,是文藝復興時代的一位重要的啟蒙思想家,他的思想後來影響到法國的盧梭、伏爾泰,還有許多人,包括美國的建國先父。
在建國先父的先賢榜上,除了西塞羅、孟德斯鳩,還有這一位約翰‧洛克。
約翰‧洛克:上帝存在是理性思維下的簡單結論
我們中國大陸出來的大多數人都是無神論者,「上帝存在嗎?我怎麼看不見。」上帝或者神是否存在,對我們來說,常常是個太複雜、太玄的問題。
但是對約翰‧洛克來說,這件事情再簡單不過,上帝當然存在了。為什麼呢?
我們人人都知道自己存在,這個不需要證明,好比笛卡爾說過:「我思故我在 」,人感受自己就足以知道自己存在。
所以約翰‧洛克說,上帝存在是同樣的道理,是用理性思維想一下就能夠得出的簡單結論。
他說,世界上的萬物,星球的運轉,萬物的生長,人的眼睛、耳朵、器官的神奇 等等這一切東西,能是用自然力隨機碰撞出來的嗎? 即使我們手裡的一支鉛筆,我們都知道不是隨機碰撞出來的,而是人造的 。這個宇宙充滿了讓人驚異的萬物和萬物背後的各種機制,整個宇宙天體的存在和有序運轉,它能是隨機碰出來的嗎? 你用理性去思考,有可能嗎?有多少可能,碰撞出九大行星有序地圍繞太陽運轉? 背後是同樣的物理規律?有多少隨機的因素,可能碰撞出一個人體,甚至是一朵花、一片葉?
無神論是沒有理性思考「神是否存在 」的問題的人
約翰‧洛克認為,這和自然法是一樣的,用你簡單的理性思維,就足以知道那些精密的、美麗的、不可思議的世界上的萬物,當然是由比這個世界更高、更智慧的生命才能造得出來的。
無神論是不願意思考神的問題的人,卻敢盲目下結論。無神論常說有神論者是不理性的, 其實,無神論者才是不理性的,才是真正的迷信 ,因為他「堅定不移 」地相信所有這一切神奇的世界一定是沒有緣由而「自然」 出現的, 儘管他所有的人生經歷和理性思維都告訴他,這個宇宙,再隨機都碰撞不出一支簡單的鉛筆 。
上帝是高於人的生命 是偉大的藝術家
洛克接著往下推理說,我們知道人是理性的,有思考和推理的能力,而創造人的那個生命比人高,所以他當然也具備思維和推理的能力,只不過更強。 那麼,我們人很自然有對與錯的標準,有著正義、不正義的標準,那麼造人的那個神更高,這些標準他也一定有,只是更高、更準確。
當人聽到別人對錯誤的懺悔,會寬恕他,而造我們生命的那個生命一定有同樣的特質,否則他不會把我們造成這個樣子,他肯定有這個東西,只不過更偉大。 洛克甚至認為,上帝一定很幽默,因為人有幽默的特質。上帝也一定是一個偉大的藝術家,因為從他造的世界的美好中,你可以看出來他的藝術 。
所以上帝的存在,其實放眼世界你就會知道,就如同你知道自己存在一樣,這叫不證自明。
布萊克斯頓:上帝創世 也給了世界應該遵循的規則
另外一位英國法學家,叫威廉‧布萊克斯頓,他創建了牛津大學的第一個法學院的課程,他所在時期早過美國憲法 幾十年。布萊克斯頓對當時美國的建國先父們也頗具影響。
布萊克斯頓說,上帝造了世界,當然也給了世界它應該遵循的規則。他並且說,上帝並不是冷漠和超然的,上帝其實會回應禱告。
所以那個時候在美國,很多的人經常會禱告,甚至經常不吃飯,沐浴然後節食。 因為他有事情要對上帝講,他就要純凈自己的身體和自己的心靈去向上帝禱告。
華盛頓在他的第一次就職演說中,就說過這樣的話,他說:「沒有一個國家比美國人更能夠認可和崇拜上帝的那隻無形之手 。」在整個美國獨立戰爭中,如果沒有上帝那隻手來干預的話,他有67次危難都沒法過去。華盛頓說,他經歷67次的神蹟,因為他禱告。
其他的建國先父也記錄了很多文字,在整個確立憲法的過程中,很多難關也都是在神的指點和庇佑之下才走過來的。
所以布萊克斯頓說上帝其實是回應禱告的,上帝是在我們身邊的 ,他並不是超然的、冷漠的,他造了世界之後不是高高在上不理我們了,他就在我們身邊 。
上帝的神力,這就是華盛頓當時的看法,以及這些建國先父們的看法。
「我們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 這是美國這個國家法定的座右銘,這句話按美國法律必須出現在美國所有的貨幣上 。美國人在法院出庭的時候、在國會聽證前、在總統就職的時候,都要向上帝宣誓,講實話或忠於職守 ,斯考森先生說,這不是走一個形式,而是這個國家所篤信的,是美國的立國原則之一 。#(轉載自希望之聲廣播電台)責任編輯:張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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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立國原則第四項,也是現代人想都想不到的,就是強調宗教的重要、宗教對於美國的重要;宗教信仰是一個立國原則,而不是像現代版本的「政教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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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立國原則第三項就是,若要公民堅持做品德高尚的人,最有效的方式是選舉出具有道德良知的人做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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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二項立國原則就是:人民必須有道德。這與美國的建國和美國憲法是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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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8項立國原則中的第一項立國原則叫做:自然法真諦。只有遵守自然法,才能建立健全的政府和人與人之間的公正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