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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1 22:03:23瀏覽32|回應0|推薦0 | |
郝蕾拒絕私下調解 郝蕾 (資料圖片)本報記者 張偉 攝 本報訊 (記者劉傑 許青紅)去年年底,江蘇衛視投資翻拍的海巖劇《永不瞑目》(以下簡稱新《永不瞑目》)在拍攝過半後,突然將女主角由郝蕾更換為趙子琪。郝蕾認為對方侵權,將制片方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以下簡稱江蘇廣電)告上法庭索片酬210萬,而江蘇廣電提出反訴。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審此案。 郝蕾起訴說,去年10月21日,她與江蘇廣電約定,出演新《永不瞑目》第一女主角“歐慶春”,片酬為300萬元。然而去年12月31日晚,劇組單方解約。 因拍攝前期已經拿到90萬元的片酬,郝蕾起訴江蘇廣電索要剩餘片酬210萬及相應利息。接到傳票後,江蘇廣電提出反訴,認為郝蕾在拍攝新《永不瞑目》時,工作態度不認真,導致劇組不得不更換女主角,因此要求郝蕾退回片酬90萬元並索賠180萬元經濟損失。因郝蕾方沒有和解意向,法官昨天表示擇日宣判。 ■法庭交鋒車用擴大機安裝 工作態度是否認真 拍攝動機是否車用擴大機純粹解約的真實原因 江蘇廣電的代理人出示兩份書面通知說,自從去年12月初開機後,郝蕾經常遲到,有時候劇組約定早晨9點拍戲,郝蕾竟然中午12點才到現場。 郝蕾的代理人不認可這兩份通知,他說郝蕾一向汽車4聲道擴大機遵守劇組的安排,每次都提前十幾分鐘出門。“郝蕾的車是劇組安排的,有時候路上會堵一會兒,但每次都能完成當天的拍攝任務。” 拍攝動機是否純粹 江蘇廣電的代理人說,作為一名職業演員,郝汽車6聲道擴大機蕾一邊拿著10萬元一集的高額片酬,一邊在拍戲期間做著寫歌、編劇本這樣的“私活”。她曾在博客上說,自己之所以接下這部戲,一方面因為制片主任的邀請,一方面是想和男主角郭傢銘在拍戲之餘寫歌。“她接戲的動機不純,工作就很不在狀態。” 郝蕾的代理人當庭反駁說,作為一名有著十幾年演藝生涯的職業演員,郝蕾不可能這樣對待拍戲,不可能這樣砸自己的牌子。“江蘇廣電這種說法很可笑,就好比你在工作之餘,單位要管你和誰接觸、做什麼一樣。”郝蕾的經紀人補充說。 解約的真實原因 江蘇廣電的代理人說,劇組重金誠邀郝蕾加盟,認定她是個優秀的演員。但郝蕾在拍戲時,經常不聽從安排,所以制片方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決定換下她。“影視界有句話,寧換導演不換演員。因為換瞭演員後,之前所拍的全部戲都不能用瞭,損失特別重。” 郝蕾的經紀人卻認為,江蘇廣電換下郝蕾,恰恰是因為郝蕾對工作很負責,經常就劇本的內容和導演、制片人探討,然而這名制片人同時也是編劇,他不滿演汽車5.1聲道擴大機員挑戰自己的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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