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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18:51:23瀏覽248|回應0|推薦1 | |
我不喜歡說,如果不願養小孩就該負責較多的社會問題...憑什麼? 個人建議政府高官應該體恤民困,將自己薪水降至和我們等高,不然應該規範公務人員薪水不得超過十萬,油錢也不得補助,來加和我們一樣貴的油,繳和我們同比例的健保和稅 因為我們一樣每天賣命那麼多小時,一樣會被老闆罵,被同事嫌... 可是...我們政府開放對岸每月繳幾百健保費卻和我們享同樣健保... 總統一年健檢可以編那麼多錢...卻要薪水不及他十分之一的我們去負擔...不公平吧 以前,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什麼... 現在,我明著道歉,不爽,我們有警察呦...沒看到我們如何對待檳榔西施嗎...不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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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