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12/29 19:05:31瀏覽227|回應0|推薦0 | |
2013.12.03/工商時報第A16版╱稅務法務╱記者林淑慧
我國超額儲蓄升至1.6兆元歷年新高,且近年企業儲蓄已超過家庭儲蓄,引發立委費鴻泰關注,要求財政部思考如何避免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建議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現行10%提高至15%,以免銀行吸收一堆爛頭寸,不利國內經濟發展。 立法院財委會昨(2)日以「經濟成長預測與未來經濟趨勢」為題,邀集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經建會副主委陳建良、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但企業超額儲蓄首度超過家庭儲蓄,被費鴻泰視為「警訊」,要求政府提出對應政策。 費鴻泰在質詢時表示,國民儲蓄近三年都超過1.5兆,但其中的變化在於來自家庭儲蓄的部分減少,屬於企業的部分增加,代表未來老百姓如果失業,很難靠儲蓄渡過難關,要求政府應正視這項警訊。 他說,今年國際會計準則(IFRSS)上路,不少企業從去年就開始處理不動產,以因應會計帳上的變化,加上我國營所稅稅率從25%降至17%以後,企業即使賺錢,多半不願進行實質投資或研發,也不把盈餘分配給股東,造成銀行爛頭寸高達8至10兆,「是很不健康的情況」。 在現行稅制為營所稅及綜所稅「兩稅合一」之下,綜所稅最高稅率40%,而以往營所稅稅率為25%,企業未分配盈餘則加徵10%,等於股利實質稅率為32.5%,但營所稅稅率降至17%後,股利實質稅率為35.3%,與綜所稅差距擴大,形同鼓勵企業不分配盈餘。 因此,費鴻泰具體建議財政部,將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提高至15%,讓股利實質稅率降至29.45%,以降低企業不分配盈餘的誘因。 對此,財政部表示,目前上市櫃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稅款,一年約3、4百億,若將稅率提高,可望激勵企業加薪或分配盈餘給股東,惟近年經濟情勢不穩定,未分配盈餘猶如企業的儲蓄,可作為日後投資或擴充規模之用,提高稅率將影響公司投資意願,要推行仍待凝聚社會共識。 "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