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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0 12:02:25瀏覽1024|回應0|推薦6 | |||||||||
第六屆台新獎揭曉:崔廣宇「系統生活捷徑:城市瞎摸」獲視覺藝術獎 【整理/朱庭逸;採訪協力/吳嘉瑄、陳沛岑、高子衿;圖/台新藝術基金會】 舉辦已臻六屆的台新藝術獎,隨著聲譽與影響力逐漸擴大,今年首次在美術館舉辦入圍展,並於台新金控總部圓廳舉行頒獎典禮。典禮在猶如「施工中」的後現代舞台以及另類的打擊樂表演中開場,兩位打扮成MIB的主持人,分別為劇場導演李建常以及獲得視覺藝術類入圍的藝術家蘇匯宇,兩人詼諧的對白為頒獎現場帶來一派輕鬆、幽默的青春氣息,正反映了趨向成熟的台新藝術獎,定調為鼓勵年輕創作者激發創意的走向。而此次百萬大獎得主,果然清一色為六年級生:以「系統生活捷徑:城市瞎摸」入圍的崔廣宇,摘下了視覺藝術類大獎;表演藝術類得主,則是成軍不久以《速度》入圍的「驫舞劇場」;「莎士比亞的妹妹們的劇團」以作品《殘,。》,獲得了「評審團特別獎」。
「花了六年兩個獎都收集到了」,在第一屆就拿到「評審團特別獎」的崔廣宇,再次從台新獎推手林曼麗手中接過「視覺藝術大獎」。決審團以「超常的機敏和幽默感介入城市文化的測量與批判,利用現有的資源借力使力,呈現出都市成規與生活型態之矛盾,充分展現了一種詩性的荒謬感……」為主由,在幾乎沒有異議之下,將大獎頒給崔廣宇。 自大學時代創作以來,崔廣宇在作品中傳達出清晰的個人思維,並擁有一定的創作持續力與大展資歷,決審團主席黃海鳴指出,藝術家的「創作脈絡」正是獲獎的重要判準,這在過去幾屆的台新獎得主,梅丁衍、湯皇珍等人身上,都可以得到印證。來自盧森堡大公美術館的策展人暨文化部總監克萊蒙.明尼格悌(Clément Minighetti)說,第一次看崔廣宇的作品即深受吸引:在崔廣宇錄像作品中,許多行徑都像是一個「傻子」,但他敏銳地點出台灣文化甚或是異國文化(例如其於利物浦、荷蘭進行的創作計畫)中某種真實的面貌。尤其可貴的是,崔廣宇的立場堅定,知道如何用藝術去介入不同的文化,在戲謔、玩笑中提出他的觀察,並且能夠與全球化的世界相呼應,喚起不同地區與文化背景的觀眾共鳴。另一位決審上海張江當代藝術館館長李旭則認為,從崔廣宇目前思想的成熟度和作品的完成度來看,是頒給此獎的最佳時機,錯過了可能就不再適合。其他入圍者還年輕,未來還有被提名的機會。 此屆在表演藝術方面,爆出了黑馬。獲大獎的「驫舞劇場」,由一群異於傳統的年輕男舞者所組成,雖然僅僅創立三年,但在肢體語言上的展現令人驚豔,利用概念式而非敘述式的嘗試,發展出獨特的舞蹈語彙。此作的獲獎,對於台灣表演藝術界創作上的世代斷層,別具特殊意義。相較於視覺藝術青睞於作品發展成熟,在國際展演甚至藝術市場均有成就的創作者,表演藝術決審團的給獎共識,卻在於鼓勵「創新」的層面,刻意跳過已具備清楚定義的團體,著重尚在發展中、甚至不知道如何命名的藝術表現。兩類評審對於給獎,顯然呈現了不同的思考邏輯與美學意趣,大獎的決定性判準,最終仍落在作品的個別考量以及決審的共識上。
是不是一件「藝術作品」? 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吳東亮表示,為了落實「入圍就是肯定」,基金會將會提供所有入圍藝術家未來的國際邀約與展演協助。而這次遠道邀請多位國際評審,對於本屆台新藝術獎在決審過程增加的藝術家面談溝通,都表示十分肯定,更因此了解台灣當代藝術的面貌。來自巴黎克泰爾藝術中心的表演藝術決審吉爾.布卡(Gilles Bouckaert)提到,許多作品涉及傳統文化,在短時間中僅憑評審單一方面的理解,有其困難性。但在與藝術家面對面時,藉由更深入的詢問,對作品的內涵與藝術家的想法能有更深的掌握。 其他視覺藝術未獲獎的作品,評審認為,郭奕臣的《突變》在創作技術上純熟並具有魅力,但試圖表達過多的面向,以致於每一個主題無法被完整的發展,作品力道反而因此減弱;至於蘇匯宇商業廣告式的《槍下非亡魂》,明尼格悌覺得雖是件不錯的作品,但作品少了一些東西,沒有崔廣宇的作品來得吸引人。 也許是因為中國與台灣不同的文化脈絡,李旭對於以長時間考據、嚴謹精心拍攝,最後以情境戲劇的方式,呈現台灣現當代藝術史脈絡的《以藝術之名》,表示特別讚賞,然而「何以此類型作品能入圍?」則讓決審們辯論許久。《以藝術之名》畢竟是一件「團體合作」,而非具有藝術家個人觀點的作品,在台灣已有過先例,李旭不諱言自己最後因此改變初衷,而轉投崔廣宇。抱持同樣觀點的明尼格悌,雖肯定《以藝術之名》推廣台灣當代藝術的努力,但認其終究只能說是一系列的紀錄片,而不是一件「藝術作品」。 類似的爭議,亦發生在許秀雲的《希望之海》壁畫,此作為表演藝術決審團共同推選出的「評審團特別獎」。表演藝術決審香港藝術節總監梁掌瑋說,此作加入了當地學生與民眾的參與,藉由藝術創作讓更多人正視地方工業污染的問題,進而擴大討論,在香港很少看見,藉著藝術家一人之力去促成一個集體的藝術行動,令人感動。然而,視覺藝術類評審則認為,以藝術的角度來看,這類作品並不特殊,也不算創新。明尼格悌直言,若單看最後的《希望之海》壁畫,他並不認為這是一件藝術作品。 提供社會改變的力量? 台新獎經過一年的提名程序與重重篩選的關卡,最後入圍的作品可說是反映了整體評審們的集體意志與審美標準。從公共電視《以藝術之名》以及許秀雲《希望之海》的入圍,即凸顯了台灣藝術界存在著期許台灣創作者「社會關懷」理想的價值共識。這甚至更激進地反映在是否要將發起保留樂生療養院文化行動的「樂生青年聯盟」納入視覺藝術入圍作品的爭議上。但考量台新獎規定獲獎人必須是藝術家或立案團體,而樂生青年聯盟的出發點是一個自發性的社會行動,既非一個藝術作品也非展覽,因而作罷。
與此相較,決審對於「是否是一件藝術作品」,則傾向於美術館、畫廊展出的傳統純藝術定義,雖然符合普遍對於藝術作品的看法,卻可能排除了在形式與表現另類、挑戰藝術定義的作品。吳瑪悧認為,雖然台新獎最終還是以肯定一位表現突出的藝術家為主,但仍須關注台灣藝術整體發展的現況;如何去體會不同類型作品中的創作精髓,是台新獎日後可以努力的目標。 此外,本屆視覺藝術類決審由歷年的五位減為三位,在多元觀點的平衡上有顯不足,無法達成充分而全面的討論,黃海鳴認為五位仍是較適合的配置。蔣伯欣亦建議,在評委的組成上也應維持某種異質性,避免同質性過高的評審參與,或者增加提名委員在各地的數量與分散程度,在評選過程中便能保有更多元異質的聲音,如此不受當代藝術主流認可的底層、邊陲,才有發聲的機會。 從創始迄今六年以來,台新獎的操作機制愈發純熟後,是否仍能匯集台灣藝術社群的能量,提供社會朝向某個方向的改變力量?或者漸漸定型成為「某些類型創作」的推手?台新藝術獎的定位是什麼,是否要支持在精神上帶有社會指標性的事件?對於這些藝術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藝術的終極價值的基本思考,仍然是每年辯證入圍與給獎判準時不斷面對的命題。抑或者,當一個民間企業獎項在設計嚴密完整的提名程序,不斷完備化各項推廣機制,搭建藝術社群的交流討論平台之後,對於這樣不斷質問與反思的開放性問題,即將此重任交付給每一屆真正參與提名與評審者來決定了。 【典藏今藝術2008年06月號。訂閱典藏今藝術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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