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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 15:14:19瀏覽6978|回應28|推薦3 | |
協和專案啟動,警方同步對外發佈協尋專刊 但協尋專刊裡的卻盡是警方尚未掌握犯罪事證的一般民眾 將沒有犯罪事證的民眾當通緝犯一般 將照片放到各大媒體上並製成所謂專刊發送全國派出所 這已嚴重侵犯人權、傷害民眾名譽 專刊中編號61號的男子是某教會的長老 因此,今天一早,我與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黃向群、影子政府發言人李坤城 在人權律師陳友炘律師的陪同下 與協尋專刊編號61號的人權受難人李馮祥先生前往台北市刑大 控訴馬英九政府侵犯人權! 以下是協和專刊的內容 沒有犯罪描述、沒有掌握具體事證 只是單純看圖說故事,簡單一句"暴力攻擊警方之男子" 暴露警方行事的草率 也傷害了自己在民眾心中的公權力形象 這才是照片的原貌 李先生站在盾牌前是為了保護被推倒在地的學生 完全未經查證 把良民當暴民 我們要求 馬英九、王卓鈞及洪勝堃要公開道歉 同時全面撤除這份侵犯人權的專刊 這樣一份專刊 讓台灣民主倒退30年 人權律師陳友炘更強調 這樣一個脫序的公權力需要全民一致的譴責 警方要發佈照片供民眾通報協尋 除非警方掌握完整的犯罪證據確定該民眾為犯罪嫌疑人 否則全世界都不會有這樣一份把一般民眾照片刊登的專刊出現 這是傷害人民名譽、侵犯人權、喪失公權力信任度的做法! 陳友炘律師:脫序的公權力 民眾要一致譴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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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