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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馬英九: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2008/02/05 10:32:36瀏覽1057|回應6|推薦2




法官斥馬: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更新日期:2008/02/05 04: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馬英九自訴徐國勇、顏聖冠誹謗案,承審法官張文俊上次開庭時要求馬英九昨天出庭,否則「抗傳即拘」,因此馬英九昨天親自到庭,張文俊在庭訊中,當面指責馬提告是浪費司法資源,並認為徐國勇等人質疑馬特別費用途,並非「無的放矢」。

馬英九和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對方不理會馬陣營的澄清,才會提出告訴,還舉多年前傳言行天宮前有幼童被截肢行乞的例子,事後雖證明是謠言,但已影響社會人心;法官則認為法院現在不但不能撥亂反正,反而被政治的東西帶進來污染法院。

馬:徐若道歉 考慮撤訟

徐國勇、顏聖冠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召開記者會,批馬疑似以買女性內衣的發票報銷特別費,馬提起誹謗自訴,徐等人反控誣告,昨天第三度開庭,馬首次出庭,馬指自己不是好訟的人,因對方不理會他的澄清,才會提告,只要徐道歉,可考慮撤回;徐國勇則說,只要馬撤回自訴,他也會撤回誣告案,雙方僵持不下。

法官在庭訊中,對馬提告似乎不以為然,表示「這個案子有必要這樣嗎?」還認為被告批評的東西也是有根據,且對馬說:「就算我判他們有罪,不喜歡你的,還是不相信你;不相信他們的,還是不會相信」,馬英九則強調,特別費案一、二審都獲判無罪。

法官:被告非無的放矢

但法官指出,有些人三審無罪,就一定沒罪嗎?可能是證據不足,雖然你(指馬英九)不必為余文的行為負責,但余文畢竟是你的幕僚,發票也是以你名義去申請,記者會內容來自檢察官起訴書,可見被告不是無的放矢,你去告也是綁在這裡(指法院)。

徐國勇等人認為,曾要求馬英九公布發票,證明不是購買女性內衣,強調兩人都當過台北市議員,提撥市長特別費須經議會同意,市議員當然有權質疑市長的特別費用途,還說記者會內容來自馬特別費案起訴書,屬合理評論範圍,並希望向最高法院調閱相關發票。

法官有點為難地說,最高法院不可能特別為本案調發票,法官反問馬有無可能提供發票,賴素如表示發票都在特別費案卷證內,最後法官表示會發函最高法院查詢資料,全案將擇期再開庭。承審法官張文俊去年剛從律師轉任,曾任檢察事務官等職務,是第二屆由律師轉任的法官。

特別費馬是原告 法官令馬「不到就拘提」!

更新日期:2008/02/04 18:52 蔣志薇

馬英九和徐國勇、顏聖冠在法庭上針鋒相對,不過今天的審判長張文俊更引人關注!他要求馬英九一定要出庭,否則就拘提,這讓馬英九的辯護律師相當驚訝,因為原告通常不必親自出庭,張文俊也對馬英九告徐國勇有意見,說有必要為了這個上法庭嗎?張文俊還說,三審定讞無罪也不一定能證明清白。

捍衛自己的名譽提出誹謗告訴,馬英九卻被審判長訓斥一頓!

法官張文俊聽了雙方攻防後,直接問馬英九,「有必要這樣嗎?,雖然發票是余文蒐集而來,但他是你的幕僚,你不用為他的行為負責嗎?喜歡你的本來就會講你好話,不喜歡你的就會罵你,法院很忙,你告他,你自己也綁在這裡,法院判決無法解決任何問題,政治的東西,即使三審定讞無罪也不見得能證明清白,政治污染法律,怎麼辦,都會有人有話講。」

言下之意,對於馬英九提出告訴不以為然。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我窮盡了其他方式,沒有辦法改變徐委員,他誹謗我的事實,我們才提出訴訟,我不是一個喜歡訴訟的人。」

由於被告徐國勇也反告馬英九誣告,在馬英九前兩次開庭沒有出庭的情況下,法官下令馬英九這回不到就拘提。馬英九辯護律師賴素如:「我們覺得非常驚訝,其實我們在法庭上,也有跟法官講說,因為事實上訴訟規定,自訴人是可以不用出庭的。」馬陣營認為,法官的心證已經很清楚,不論一審結果如何,也只能尊重司法判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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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是民進黨開的了喔!
2008/02/23 11:14
哥扁貪污列機密‧
發票珍裝死不出庭‧
弊案謝錢進基金會‧
豬肉蓮使用假發票‧
走路菊自導走路工‧
陳小車庸官坐大車‧
蘇五元青菜亂亂賣‧
杜龜勝部長沒文化‧
瘋狗偉處事沒教養‧
莊孝維歪嘴亂咬人‧
不知民間疾苦‧
貪腐禍害台灣‧
貪腐無能民進黨‧
只拼選舉不治國‧
======================
扁謝都一樣!
騙票要怎樣!
勿忘陳水扁禍台八年!
勿忘民進黨亂台八年!
被騙一次會再苦八年!
======================
自己有兩"粒"
選舉靠三"立"
最愛宋七"力"
猜一歪嘴斜眼弊案纏身的民進黨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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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白喫的嗎?
2008/02/11 06:11

真是天大的笑話,這不是法官的工作嗎?難道人民花了白花花的銀子請這種不做事還亂耍嘴皮的法官來法院坐著休息,乘涼,白喫飯的嗎?

人民能期待這樣的法官為自己申冤嗎?踫到這樣的爛官,不但有冤伸不得,有苦說不出,還先打個50大板給個下馬威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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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邪黨民進黨深綠腦殘信徒黑心法官張文俊
2008/02/08 11:58
黑心法官張文俊素來就是台灣邪黨民進黨的深綠腦殘信徒,在2008年二月,此深綠腦殘信徒黑心法官張文俊不過是受理個誹謗案,竟在庭上訓斥馬英九,說他告徐國勇是“政治汙染法院”,還諷刺他就算特別費三審無罪定讞也未必真代表清白。
  台灣邪黨民進黨深綠腦殘信徒黑心法官張文俊不僅撈過界,也將自己變成誹謗案的加害人,無恥至極,匪夷所思!
  此法官充分體現了台灣邪黨民進黨的深綠腦殘信徒無惡不作本質,殘害人民訟訴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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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台獨黑心貪腐豬邪黨民進黨三大法寶:
2008/02/08 11:33

 

一,貪污吃錢──台灣的檢調你們都是只領薪水不做事的死人嗎

 

二,造謠詐騙台灣人民

 

三,操弄司法使司法成為權力的奴僕───司改會檢改會你們都死了嗎,都是一群吃人民血汗錢的豬!!



天煞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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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支持扁謝貪污集團的民進黨人全家不得好死 早死早超生
2008/02/07 21:38
祝賀支持扁謝貪污集團的民進黨人全家不得好死    早死早超生
公幹天王藏鏡人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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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汙染法院?
2008/02/06 05:47
如果此案當事人不是馬英九,而是一般民眾,碰到態度如此偏頗的法官,還敢期待自己得到公平審判嗎?張文俊辯稱,自己由律師轉任法官不久,經驗不足,因此說了「不該說」的話。這些解釋,已遮不住法官問案傲慢及專業素養不足的問題。一個眾所矚目的總統候選人尚且受到這種羞辱,尋常百姓在法庭豈非只能聽憑宰割?

再說,若法官希望當事人息訟,自該拿出「和事佬」的道理和身段,讓雙方信服。但張文俊卻連嘲帶諷,讓當事人愈發難堪,顯然無濟於事。張文俊要求雙方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殊不知,他做的事卻是在揮霍司法「尊嚴」。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42112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