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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7 14:11:04瀏覽1041|回應0|推薦2 | |
雖然很為把單車帶上捷運或火車的騎士
要付雙倍的車資的騎士感到遺憾
但看到單車在車上至少佔了二人以上的位子
就覺無可厚非
但現在臺鐵對衝浪板採取同樣的策略
就讓人覺得莫名其妙了
捷運對於攜帶上的車物品限制是165公分
但臺鐵卻是150公分為限
超過
便收二倍票價
至於這150公分是如何規劃出來的?
就不清楚了
以我身材精壯
身高171公分
拿著立起來的5呎5(約165公分)衝浪板
比身材更為壯碩、沒拿東西的人
所佔的空間更小
所以說收取兩倍成人票價
實在詭異
舉中華航空運動用品收費標準:
「單件裝備不超過277公分或109吋,將收取五公斤之超重費」
以我上中華航空查詢超重費用
往東南亞的航班
每超過一公斤
收取6美金
五公斤
也就是30美金
這樣的價格
絕對不等同一張機票
又或有人說
衝浪板可以託運
就不用收取那麼多的費用
但問題是
在使用火車託運時
人與物常常無法同時運載
加上不是各站都可託運
或是送達
也就無法依樣畫葫蘆
所以說個人認為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把長度限制放寬到跟捷運一樣
是比較不會引起爭議的
朋友說
他們把樂器帶上發機
也要收取一張機票
但我要說的是
我的衝浪板沒那麼嬌貴
只要人板同時抵達
託運…….我是可接受的
更何況我相信
把大提琴拿上火車
車長應該不會向乘客多收取費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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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嗜好|運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