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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隨身行李長度限制150公分的制定標準何在?-------捷運是165公分
2017/01/07 14:11:04瀏覽1041|回應0|推薦2
雖然很為把單車帶上捷運或火車的騎士

要付雙倍的車資的騎士感到遺憾

但看到單車在車上至少佔了二人以上的位子

就覺無可厚非

但現在臺鐵對衝浪板採取同樣的策略

就讓人覺得莫名其妙了


捷運對於攜帶上的車物品限制是165公分

但臺鐵卻是150公分為限

超過

便收二倍票價

至於這150公分是如何規劃出來的?

就不清楚了

以我身材精壯

身高171公分

拿著立起來的5呎5(約165公分)衝浪板

比身材更為壯碩、沒拿東西的人

所佔的空間更小

所以說收取兩倍成人票價

實在詭異

舉中華航空運動用品收費標準:

「單件裝備不超過277公分或109吋,將收取五公斤之超重費」

以我上中華航空查詢超重費用

往東南亞的航班

每超過一公斤

收取6美金

五公斤

也就是30美金

這樣的價格

絕對不等同一張機票


又或有人說

衝浪板可以託運

就不用收取那麼多的費用

但問題是

在使用火車託運時

人與物常常無法同時運載

加上不是各站都可託運

或是送達

也就無法依樣畫葫蘆

所以說個人認為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把長度限制放寬到跟捷運一樣

是比較不會引起爭議的


朋友說

他們把樂器帶上發機

也要收取一張機票

但我要說的是

我的衝浪板沒那麼嬌貴

只要人板同時抵達

託運…….我是可接受的

更何況我相信

把大提琴拿上火車

車長應該不會向乘客多收取費用吧?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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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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