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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順治皇帝與康熙皇帝的聖諭
2022/11/28 21:14:41瀏覽1217|回應0|推薦58

●據劉良璧「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劵九典禮.「鄉約講讀聖諭」其頒行始於順治九年1652.「六諭臥碑文」於八旗直隸各省。六諭內容為:一孝順父母.

二尊敬長上.

三和睦鄉里.

四教訓子孫.

五各安生理.

六莫作非為。

●清康熙九年.1670上諭.十六條.通行曉諭八旗佐領並直隸各省.督.撫.轉行撫.州.縣.鄉.村人等.切實遵行。康熙二十五年.1686覆准上諭十六條令直省督.撫轉行提.鎮等官曉諭各該營伍將弁兵丁.並頒發土司各官.通行講讀.其「十六條」內容為

一.敦孝弟.以重人倫

二. 篤宗族.以昭雍睦

三. 和鄉黨.以息爭訟

四. 重農桑.以足衣食

五. 尚節儉.以惜財用

六. 隆學校.以端土習

七. 黜異端.以崇正學

八. 講法律.以儆頑愚

九. 明禮讓.以厚風俗

十. 務本業.以定民志

十一.     訓子弟.以禁非為

十二.     息誣告.以全良善

十三.     誡窩逃.以免株連

十四.     完錢糧.以省催科

十五.     聯保甲.以弭盜賊

十六.     解讎忿.以重身命

PS.本文參考日治時期台灣社會教育與總督圖書館一書第200頁至

201頁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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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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