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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20:47:08瀏覽417|回應0|推薦1 | |
網路廣告係屬小區塊文宣,對觀眾的吸引力,先天條件上就較差,故其文案與美工編排需更為精準,非十分傑出的廣告人操盤,難達畫龍點睛之效。且網路廣告先點閱再聯結,有時間差,不若電視、平面廣告能即時收看,若再加上頻寬過慢,民眾很容易失去觀看興趣。 廣告預算充裕者,建議可採聯合作戰方式,如:「琳達、安琪,小齊選擇誰?」、「誰是名模安妮孩子的爸?」等知名案例,先在電視播放CF廣告,引發討論話題,再將戰場拉回網路社群,利用網路無遠弗屆的群聚效應,讓議題持續發酵,愈炒愈熱。 廣告預算較不足者,戰場應放在網路相關知名的論壇討論區,找潛伏在該論壇已久的會員PO文及迴應,炒起話題後,利用民眾愛湊熱鬧,盲從人潮的特性,順勢將人潮帶進廣告點閱中,如此的廣告效果都將要比單純在Facebook、Blog等個人網頁中放置廣告,依自我主觀、喜好來點閱要好上很多。 以上為連諾仁對數位之牆<Facebook的廣告效果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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