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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也會死;死海古卷與希臘文譯本揭穿基督教貪渴永生是個神話!全文
2026/05/01 20:57:59瀏覽98|回應0|推薦0
耶和華也會死;死海古卷與希臘文譯本揭穿基督教貪渴永生是個神話!


基督教是一神教嗎?死海古卷與希臘文本揭穿耶和華實是迦南El Elyon神的兒子之一,耶和華也會死亡 ,基督教貪渴永生只是幻像!


參看申命記『 32:8-9(詹姆斯國王版本)

至高者將繼承物分賜給眾國

當他將亞當的子孫分散

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人民的疆界

但耶和華的份就是他的子民

他的產業就是雅各』


上面是基於傳統的希伯來文,也稱為馬所拉(Masoretic)文本。


現在參考一個種更古老的版本~死海古卷中所發現與之相匹配的希臘文本: 


當 El Elyon神送給各國他們的繼承物

當他分散人類的子孫,

他固定眾民的邊界,根據神的兒子人數,

對於耶和華的部分是他的子民,雅各是他分配的繼承物。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古老的文字清楚地表明迦南地帶的萬神殿主El  Elyon神是這地區70神的父親,耶和華只是他兒子之一。

El Elyon神劃分不同民族並分配給耶和華一部分繼承物

後代經文竟將這兩個父子神El Elyon與耶和華合併為一個神,(註:顯然企圖欺矇大眾;像後來教會把耶和華與基督說成三位一體)。

另還有其他線索顯示,猶太教原是多神教,

以詩篇82為例:

82:0 亞薩的詩。

82:1 神站在眾神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

82:2 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

82:3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貧窮的人施行公理;

82:4 當救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82:5 他們不知道,也不明白,他們正在黑路中走;地的根基都搖動了。

82:6 我曾說,你們是神,你們中的每一個,都是至高者Elyon的兒子。

82:7 然而,你們與人類一樣要死;像宗王中的一個要仆倒。

82:8 神阿,求你興起,審判這地;因為你曾繼承所有國家。


在舊約還有許多文字提及“其他眾神”,在舊約許多由耶和華所發的咆哮似乎顯示他只是地位略高於其他眾神,這些神應如耶和華般,得到至高者  El Elyon神配給土地。



 ==================


Yahweh was one of the Sons of El Elyon   

      

 http://bewaredeception.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86:yahweh-was-one-of-the-sons-of-el-elyon&catid=1:articles&Itemid=3-sons-of-el-elyon&catid=1:articles&Itemid=3-sons-riid=3-elyon&catid=1:articles&Itemid=3


。EL埃爾·埃利昂是至高神,也是宇宙的創造者,而耶和華是埃爾·埃利昂的兒子之一。他與其他兄弟一起從父神埃爾那裡繼承了遺產,並被立為古代以色列的統治者。當至高神埃爾·埃利昂將領土分配給亞當的子孫時,祂任命祂的兒子之一來統治每個國家。請注意《申命記》32:7-8在《欽定版聖經》的原文:


「你要追想古時的日子,思想歷代的年歲;問你的父親,他必指示你;問你的長老,他們必告訴你。至高者將產業分給列國,將亞當的子孫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定列國的疆界。因為耶和華的份是他的百姓;雅各是他所照以色列人的數目,定列國的疆界。因為耶和華的份是他的百姓;雅各是他所照以色列人的人得的產業


。雅各,也就是以色列,按照希伯來文中的「耶和華」(Yahweh),藉由抽籤被分給了耶和華。 《欽定版聖經》是基於希伯來文馬索拉文本,該文本是在耶穌誕生幾個世紀後編纂的。因此,經文記載至高者(Elyon)根據「以色列子民」的數目劃分了各支派或民族。然而,被稱為馬索拉的猶太文士篡改了經文,改變了其原意,一些早期版本的經文也證實了這一點。請參閱《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第四卷第584頁第1條。關於這段經文,《神的兒子們》一書指出:


“…馬索拉文本錯誤地使用了‘以色列的兒子們’(bene yisrael),但其他譯本(例如七十士譯本、西姆譯本、古拉丁文譯本)以及昆蘭捲軸都支持‘神的兒子們’(bene elim)的閱讀。


隨後,該書隨後寫道: ”


「換句話說,至高者將世界上的一個民族分配給了議會中的每一位神。正如第9節所示,耶和華的份額是以色列。最初的想法似乎是,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與其他國家神明一起,在至高者主持的議會中。」


由三位傑出的天主教學者編纂的《新傑羅姆聖經》第108頁指出:


「對於『以色列之子』,七十士譯本和QL譯本應譯為『神之子』。其含義是,迦南萬神殿中的至高神伊利昂(Elyon)將世界上的70個國家(創世記10章)分別分配給了萬神殿中的70位神祇之一,而以色列有幸被分配給了耶和華。

「…當神將世界分給列國時,祂為每個國家安排了一位守護天使!只是沒有為以色列指定,因為以色列是神自己的產業!」(《活潑聖經》——《生活應用聖經》)。


「……至高者將土地分給列國,決定各族的居所。他為各族各民設立神明,卻為自己揀選雅各的後裔。」[好消息聖經]。


《活聖經》將“至高者”(Elyon)譯為“上帝”,將“耶和華的”(Yahwehs)譯為“上帝的”。它也插入了希伯來原文中沒有的「自己的」(own)一詞,並將「繼承」(inheritance)翻譯為「擁有」(possession)。其意義是,至高者上帝為其他國家設立了天使,卻將以色列國留給了自己。這的確是一個異想天開的想法,但要得出這樣的結論,我們必須篡改希伯來原文,扭曲事實。 《好消息聖經》也竄改了原文,加入了希伯來原文中沒有的內容。它刻意省略了欽定版聖經中的「耶和華」(Yahweh)或「主」(LORD),以便將以色列的統治者描繪成至高者。這些譯本都是謊言和偽造。


希伯來原文表明,至高者,即宇宙的創造者,透過抽籤的方式將各國分給了祂的子民。以色列被賜予耶和華,成為祂從至高父神(El Elyon)那裡繼承的產業。聖經多處表明,以色列的確是耶和華的產業,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而非其他國家的神。聖經也清楚地表明,其他國家有其他的神——耶和華的兄弟——統治著他們。這一點將在後文詳述。許多聖經經文都指出,以色列是耶和華的產業和繼承權。這兩個字都源自拉丁語,意為「繼承人」。至高神(El Elyon)身為至高者,過去不是、將來也不會是繼承人,因為祂沒有父親,也沒有祖先可以繼承。既然耶和華繼承了以色列,既然以色列是祂的產業,既然祂是以色列專屬的神,祂必然是至高神(El Elyon)的兒子之一。大衛顯然相信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神,如果他被逐出以色列,他就會離開耶和華的土地,失去耶和華的同在,被迫侍奉外邦的神。當他逃亡躲避掃羅王時,他饒了掃羅一命,並對掃羅說了這樣一番話:


「陛下,請你聽我說。若是耶和華使你與我為敵,獻上供物給他,他必回心轉意;若是人所為,願耶和華的咒詛臨到他們身上。因為他們把我從耶和華的地趕出去,到我只能敬拜外邦神明的地方。求你不要讓我死在聖堂聖經,遠離耶和華


「……若是耶和華親自使你與我為敵,他就可以悅納供物;若是人所為,願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受咒詛,因為他們把我趕出去,使我無份於耶和華的產業。他們說:『去事奉別神吧!』所以,求你不要讓我的血從耶和華面前流落

。他相信,如果他被迫流亡,就別無選擇,只能敬拜那異鄉的神。他不想死在遠離耶和華管轄的異鄉。如果我們誠實且不帶偏見地理解,這正是聖經這段經文所要表達的意思。為了避免你認為這段經文被誤譯,我在此提供猶太協會出版的《塔納赫》(Tanakh)版本:


“如果耶和華激怒你們攻擊我,就當獻祭平息他的怒氣;如果是人,願他們受耶和華的咒詛!因為他們今日趕我出去,以致我不能分得耶和華的產業,不要讓耶和華對我說:‘去上帝的上帝說!’”


耶弗他,希伯來書11章中被譽為信心的英雄,他無疑承認基抹是一位真實存在的神,而且是亞捫人合法的神。以色列吞併了一塊屬於亞捫人的領土。在信中,耶弗他向亞捫王解釋了以色列人為何不願歸還這塊領土。耶弗他辯稱,是耶和華親自征服了這片土地,並將其賜給以色列人。在這封信中,耶弗他承認基抹是亞捫人的大軍首領和合法的神:


「現在,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將亞摩利人趕出祂的百姓以色列;你們豈能佔有他們的土地呢?你們豈不持有你們的神基抹給你們的地嗎?所以賜,我們必持守師給我們的所有地給我們。


請注意耶弗他如何稱耶和華為“我們的神”和“以色列的神”,卻稱基抹為“你們的神”。耶弗他承認,亞捫人有權佔有他們的神基抹賜給他們的任何領土,正如他們有權佔有他們的神耶和華為他們征服的領土一樣。 《民數記》21:29記載,摩押人是“基抹的子民”,他們實際上是基抹的“兒女”。經文也說,基抹拋棄了他的子民,任由他們被擄,顯然是因為他們不順服他。一塊摩押石碑上的銘文——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古老的閃米特文字——記載,基抹對他的子民感到憤怒,並允許其他國家征服他們。 《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基抹條目,第10頁。第640頁寫道:

“重要的是,許多用於指代基抹的短語和表達方式,在舊約敘事中也用於指代耶和華。銘文所反映的摩押人的宗教觀念與以色列人的宗教觀念驚人地相似,以至於如果將基抹的名字替換成耶和華,我們或許會閱讀《列王紀》中的一章


。他們相信,至高者最初將各國劃分開來,並為每個民族任命祂的一個兒子來統治、照顧該民族並管理祂的政府。以色列人以他們的民族神為榮,並相信祂凌駕於所有其他被任命的民族神之上。事實似乎的確如此,因為祂顯然懲罰了埃及的諸神。 《出埃及記》12:12說:

“我要審判埃及一切的神。”

“審判”一詞源自希伯來文“shephet”,其本義是“施加、懲罰”。 「施加」一詞意為「痛苦、懲罰」。 「懲罰」一詞意為「使之遭受痛苦」。金像、石像或其他任何材質的偶像都無法受到懲罰,痛苦也無法施加於偶像。只有真實存在的活神才能受到懲罰。 《民數記》33:4也記載了耶和華懲罰埃及諸神的事蹟。猶太史學家顯然相信大馬士革的諸神是真實存在的,並且擁有強大的力量。他相信這些神確實在戰場上擊敗了亞哈斯王。 《歷代誌下》28:23 記載:

“亞哈斯向擊敗他的大馬士革諸神獻祭,因為他說:‘這些神既幫助了亞蘭諸王,我若向他們獻祭,他們也必幫助我。’然而,他們卻使他和猶大全地都滅亡了。”


顯然,亞哈斯王並不認為耶和華是唯一的神,但這無關緊要。關鍵在於理解《歷代誌》的作者相信大馬士革的神是真實存在的,因為他曾說過這些神打敗了亞哈斯王。既然他們能擊敗亞哈斯王,就說明他們是真實存在的;而作者之所以會這樣說,也說明他相信他們是真實存在的,而不是金像、石像,或僅僅是受蒙蔽之心的想像。


聖經清楚地表明,在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前,聖經的作者們相信其他神的存在,但他們只認為他們的神耶和華更強大。請注意以下經文:

出埃及記15:11:

「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你呢?」

出埃及記18:11: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比萬神都大。」

申命記 10:1,7: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偉大的耶和華神。」約書亞記

22:22:

萬神之神。

136:2,3:

“當稱謝萬神之神,當稱謝萬主之主。”

詩篇 97:9:

“耶和華啊,你……超乎萬神之上。”

詩篇 95:3:“

因為耶和華是偉大的神,是超越萬神的大君王。”

詩篇 86:8:

「眾神之中,沒有能與你相比的。」

這些經文的作者相信其他神靈的存在,但同時他們也相信自己的民族之神比其他任何國家的神靈都更加強大。我們這裡說的並非石頭或金子做的偶像。說耶和華凌駕於所有沒有氣息的石頭偶像之上,未免太過荒謬。只有當其他神靈是活生生的神,但無法與耶和華相提並論時,這種比較才有效且有意義。這些神靈是活生生的神靈,而非僅僅是偶像或受蒙蔽的信徒的想像,這一點從以下經文中可以明顯看出,因為這些經文的作者實際上呼召這些神靈來敬拜耶和華。

《詩篇》97 7節寫道:

“你們眾神啊,都當敬拜他[耶和華]。”

詩篇 138:1 中,作者說他將在眾神面前歌頌耶和華:

“我要全心讚美你;我要在眾神面前歌頌你。”

「在…之前」一詞源自於希伯來文「neged」。格塞尼烏斯的《舊約希伯來文-迦勒底語字典》(第530頁)指出,這個字的主要意思是「在…面前;在…眼前」。早期以色列人認為耶和華是以色列的地方神和民族神。他在以色列──他自己的產業之地──受到敬拜。在其他國家,則由其他神明統治。還有其他經文證明,古代希伯來聖經的作者相信其他國家的神明是真實存在的神靈,是活生生的人,可以被懲罰,也可以接受審判。在耶利米書46:25中,耶和華說:

「我必懲罰底比斯的神亞們,以及埃及和埃及的眾神和君王。」[好消息聖經]

“我必懲罰底比斯的神亞們,以及埃及所有的神明。我也必懲罰法老和所有信靠他的人。”[生活聖經——生命應用聖經]

「我必懲罰挪城的亞捫和法老,懲罰埃及、埃及的神明和埃及的君王,懲罰法老和所有倚靠他的人。」[猶太教《塔納赫》]。

註腳中提到,亞捫是挪城(底比斯)的守護神。那鴻書3:8也提到了挪城(底比斯)的亞捫。如果亞捫並不存在,只是一個石頭偶像,一個墮落的人類思想的產物,那麼懲罰他、對他施以懲罰和痛苦是不可能的。在詩篇29:1中,大衛呼召「神的眾子」(bene elohim)來讚美耶和華。有些譯者不誠實,錯誤地翻譯了這節經文,但也有一些譯者誠實地正確地翻譯了「神的眾子」或「眾神之子」或「神聖的存在」。猶太教《塔納赫》實際上將其翻譯為「神聖的存在」。古代以色列人視他們的神耶和華為至高者之子中最偉大的,因此他們期望其他神明向耶和華俯伏敬拜。詩篇89 6節寫道:


「天上誰能與耶和華相比?神中誰能與耶和華相比?」(猶太教《塔納赫》)。

「天上誰能與耶和華相比?神的兒子中誰能像耶和華?」(新美國天主教聖經)。 「

天上誰能與耶和華相比?神的兒子中誰能像耶和華?」(新世界聖經譯本)。

「天上誰能與耶和華相比?神的兒子中誰能與耶和華相提並論?」(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詩人問道,在上帝的眾子中,誰能與他們的神耶和華相比?這個問題清楚地表明,耶和華就是其中之一。詩人並非將這些兒子與至高者伊勒(El Elyon)相提並論——因為這樣的比較是不可能的——伊勒的任何兒子都不可能與祂匹敵。但在伊勒的兒子中,沒有人能與以色列的神耶和華相提並論。祂是戰神,以色列人尊祂為戰爭英雄。早期以色列人相信耶和華可能有兄弟,這點從亞希雅(Ahijah)的名字中可見一斑。亞希雅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兄弟”,正如亞希米勒(Ahimelech)的意思是“米勒的兄弟”一樣。亞希雅是亞希突(Ahitub)的兒子,亞希突在掃羅王統治時期擔任祭司。


由此可見,天使的名字來自至高者伊勒(El Elyon),而非耶和華。超級天使-通常被稱為大天使-的名字是伊勒(El),而非耶和華。米迦勒是米沙埃爾(MishaEL),加百列是加百列(GabriEL),拉斐爾是拉斐爾(RaphaEL),烏列爾是烏列爾(Uriel),等等。為什麼這些天使的名字不是耶和華(Yahweh)?為什麼雅各的名字被改成以色列(IsraEL)而不是伊斯拉亞(IsraYAH)?摩西時代之前的名字都是神名,都帶有「伊勒」(El)這個名字。在創世記5章中,我們發現了以下名字:

米戶雅勒(MEHUJAEL)、瑪戶

沙埃爾(METHUSHAEL)、瑪哈(MAHALEL)。

其他摩西時代以前的名字還有:以實

瑪利(ISHMAEL )、烏西爾(UZZIEL)(摩西的叔叔)、以撒番(ELZAPHAN)(摩西的堂姊)。沒有人以耶和華的名字命名,這表明耶和華是後來出現的神,在古代以色列取代了至高神埃爾·埃利昂(El Elyon),就像希臘神話中宙斯取代了他的父親克洛諾斯一樣。但是,你可能會指出創世記14章中的一段經文,聲稱亞伯拉罕認定耶和華就是埃爾·埃利昂,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也就是希伯來文「至高者」(El Elyon)的祭司。麥基洗德向亞伯拉罕問候說:「願至高者,創造天地的主,賜福給亞伯蘭!」(第19節)。但亞伯拉罕回答說:「我向至高者耶和華舉手!」(第22節)。因此有人認為亞伯拉罕將耶和華等同於至高者。但事實是:這段經文的早期版本並沒有「耶和華」這個名字,它是後來由馬索拉學者添加的。早期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西馬庫斯譯本和古拉丁文譯本中,亞伯拉罕所說的話與麥基洗德所說的話相同。為什麼需要竄改原文,插入「耶和華」這個名字呢?在創世記22:14中,我們得知亞伯拉罕為獻祭以撒的地方命名,即耶和華以勒(JEHOVAH JIREH,英王欽定本)或耶和華以勒(YAHWEH YIREH,希伯來文聖經)。但這只是馬索拉學者的另一個竄改和偽造。現存最古老的聖經版本,即由馬丁·阿貝格、彼得·弗林特和尤金·烏爾里希翻譯的《死海古卷聖經》,其中亞伯拉罕將此地命名為“以羅欣·以勒”(ELOHIM YIREH)。請注意這些譯者對創世記22:14的註釋:


「根據聖經本身的記載,耶和華(在大多數現代聖經版本中譯為「主」)這個名字是在出埃及記[3:13-15]中啟示給摩西的,因此,摩西五經的研究者長期以來一直在爭論創世記中耶和華這個名字的用法。一種常見的解釋是,早期的作者/編輯在抄寫文本時隨意使用了這個詞寫文本時隨意使用了這個詞。


​甚至《猶太百科全書》在評論耶和華這個名字的藝術時也承認了這一點。神的名號:


「根據出埃及記3章(E)的記載,這個名字是摩西在何烈山的異像中得知的。在另一段平行的記載(出埃及記6章2-3節,P)中,提到先祖們並不知道這個名字。創世記的一個文獻來源(J)使用了這個耶和華,但在其他文獻來源中卻很少提及以色列,甚至在其他文獻中提到上帝和巴力。以色列人後來才承認耶和華是至高無上的宇宙之神。異教徒常以他們所敬拜的神祇的名字為孩子命名。但以理的名字改為伯提沙撒-取自貝爾(即巴力)的名字[但以理書4:8]。由此可見,背道的猶太人和以色列人都曾以巴力的名字為孩子命名。但問題在於,大衛本應是耶和華的虔誠敬拜者,不敬拜其他神明,卻以巴力的名字為自己的兒女命名。同樣,掃羅王也是耶和華的虔誠敬拜者,卻也以巴力的名字為自己的兒女命名,這也令人費解。我們先來看掃羅王。他父親的兄弟名叫巴力(代上 8:30)。掃羅王的一個兒子名叫伊什巴力(意為「巴力之人」)。歷代誌上 8:33 和 9:39 保留了這個名字的原意。但後來,猶太編纂者將這個名字改成了伊什波設。他們用希伯來文「波設」(意為「羞恥」)替換了巴力。這項改變在撒母耳記下 2:8;3:7;4:5 中也有所體現,這些經文中將伊什巴力改為伊什波設。 《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第二卷,第 11 條。在第9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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