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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1 02:39:19瀏覽31|回應0|推薦0 | |
| 首先,員工旅遊我不能去,且也事先告知,知道會扣特休
但公司每年有兩次的員工旅遊,一次都是去五天,且都為三、四、五、六、日 公司沒有事先告知我不去不能來上班,也不知道會被扣錢,只知道會被扣特休 直到今日發薪水時,才發現被扣了3000元,且上面打的是請假(1日=1000元) 想問這樣到底是否合法?? ?沒有去旅遊,不但回來要把原本的三天的工作量做完且還被扣薪水 且每次旅遊都扣特休,還每年兩次,等於把年假都扣完,不夠再扣錢?? (我是來工作的不是來玩的耶??) 請問我該怎悶做???該怎悶談,該怎悶釋懷呢??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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