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軒然大波的軍中工程及買官案,板橋地方法院認定前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肖龍與掮客期約尋求升上將,交付招標文件給掮客,今天依貪污罪判袁肖龍10年4月,全案可上訴。
掮客林治崇則因觸犯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判處3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判決書指出,林治崇不正當經營事業,竟假冒身分,長期、期約行賄軍方人員,導致軍紀蕩然,廉潔風氣敗壞,戕害軍事採購公平性至鉅,惡性重大。
因為林治崇部分自白犯罪,坦承行賄部分被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因此依法減輕其刑。
軍備局軍官楊東山之妻蔡瑜,因為圖私利、中飽私囊,交付國防以外的祕密文書,收受賄賂近新台幣200萬元,犯後矯飾,毫無悔意,被判刑7年、褫奪公權3年。所收受賄賂應與丈夫楊東山連帶追繳沒收。
「四大金釵」中,丁顗慈與許佩君被法官認定協助林治崇行賄,判處兩人各1年8月、1年4月徒刑,均緩刑3年;另張雯雅、陳靖捷、林治崇助手薛奇昌及下游包商巫毓貞,均獲判無罪。
對判決結果,承辦買官貪污軍購弊案的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王正皓表達欣慰,並希望全國公務員引以為鑑。
板檢偵辦「溪園案、威海專案、天鷹專案、天鳶專案」等27件軍事採購弊案,監控長達3年,又引爆軍中買官疑案、性招待等弊端,全案今年4月間由板檢偵結起訴。
除被告袁肖龍遭檢方合併求處有期徒刑22年,檢調曾約談多位高階將領,一度引起社會高度矚目。
法官今天判決,認定袁肖龍成立犯罪主要是與林治崇期約升上將所需的600萬元,由林治崇支付,並因而對部屬施壓、洩漏評選委員名單、要求部分廠商被評選為第1、2名,並交付軍事工程招標文件。
除買官成罪,其餘袁肖龍被控收受禮物賄賂、藉勢藉端勒索部屬、並將部分標案拉回後令部自辦等檢方起訴部分,法院都難以認定成立犯罪,故宣判無罪。
今天的判決書,法院合議庭引用儒林外史「功名富貴無憑據,費盡心情,總把流光誤。濁酒三杯沈醉去,水流花謝知何處?」痛批袁肖龍不應為私利,不思正途,竟尋求以買官達成升上將之目的,與軍人武德之「智」相違背。
判決理由也提到,袁肖龍還洩漏招標文件及評審委員給林治崇,與軍人武德中的負責知恥、崇尚氣節、以全其勇的「勇」字相違背,因此判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