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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3 01:54:10瀏覽529|回應2|推薦5 | ||
我贊成台灣的公務員體系應該改革,而且是大力改革。 考試院提出的改革方案是:每年3%考績丙等公務員必須淘汰,回家吃自已,這正是尸位素餐的公務員,坐在冷氣房裡開會產生的集體幻想。若不幸落實到實務上,必然掀起大反彈,結局將有如精神病患拿磚頭砸自己腦袋,甚至國民黨會被迫交出政權,夾著尾巴下檯。 如果修法:只評比各級主官管的考績,末3%的主官必須被淘汰,離開公務體系;基層公務員的淘汰,則由各主官依實情嚴加考核,不硬性規定比率,相信改革的效果會更好,阻力會更小。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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