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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福角度看廢除死刑
2010/03/11 21:58:17瀏覽472|回應1|推薦7
每個定讞的死刑犯,稟性、年齡、出身...都不盡相同,如果近身教化,難免油然而生不忍之心。

但各路死刑犯,都有個共同點,就是:〝罪行滔天,惡貫滿盈〞,如果用人道方式(先麻醉),依法處決,不但收社教之效,若能把有用器官捐贈活人,不也功德一件?

死刑犯如果不執行,無疑賞了他一碗終生俸,不但供吃供住,還要聘僱戒護員看管,養到年老體衰,就醫就養又是筆社福開銷,這些零零總總,都得由納稅人負擔,您能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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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中來人唐門代霖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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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廢之外,第三條路
2010/03/12 23:13
死刑的存與廢,似乎有第三條路可以選擇,未來重大刑案,如果依法死罪難逃,可修法由被害者家屬組成〝死刑陪審團〞,依個案定奪死刑的存與廢,兼顧加害者與被害者人權,施行細則由行政院研擬後報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