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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貼歌違法!高職生判刑5月
2007/05/12 22:37:11瀏覽327|回應0|推薦2

在部落格分享音樂MV,小心觸法!台北市一名高職學生,把網路下載的影音檔,下載到落格讓網友欣賞,卻被法院認定侵權,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成為國內「貼歌遭判刑」的首例。

節錄自:Yahoo Kimo

法律的制定,應該是約束最低的道德標準

但是,往往很多的案例都是以最高道德標準角度來審判

很多人都在網路上po文、po歌...

世界上的資訊透過internet來分享,基本上沒有什麼錯

問題是有少數的資訊,是被束縛與綁架

像是創作歌曲、電影、電視劇...

因為這些大公司深怕這些東西透過internet的傳播之後

變成垂手可得,更重要的他們在這個過程當中拿不到"一毛錢"

可悲的事情,大公司對於這種資訊爆炸與傳播方式

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只好訴出法律"強暴"網民

我並不是說支持"盜版"的行徑!但是趨勢是無法阻擋的。

重點在於『人』有沒有養成法治觀念...這才是正本清源吧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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