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二萬分抱歉,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你賜下給拙作《A602》的回應竟被我忽略未覆。我沒有理由或藉口分說,我只有認錯道謙。
2). 其實這拙作寫的有毛病:根本沒說清台灣統獨三種主張,卻把那張表接上了。
三種主張是兩統一獨:PROC統一全國;ROC統一全國;獨立(包括隱獨三不)。
我讚成統一,但是認為ROC來統一很不可能;PROC來統一的可能性高。
然而,PROC和ROC都不合我的理想 ----- 我的理想是三元政治,由淘汰制層級選舉選出的民代,地方及中央常務民代,集體領導的間接民主治國。公僕受人民監控(間接民主),黨派被架空供人民諮詢。
統一大業,人民沒有可能去選擇由PROC或ROC來完成;也不太可能出現第三勢力。即使出現了第三勢力,人民也沒有可能去選擇那三個之中誰會完成統一(人民只有可能選擇參與,參與不就是成功)。 敬請 亮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