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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6 15:48:41瀏覽808|回應0|推薦1 | |
更新日期: 2010/05/16 13:59廖芳潔 很多民眾有這樣的經驗,走在人行道上,因為房仲業者的A型廣告立牌而得繞個彎走,先前台北市政府曾經對業者祭出6萬元高額罰鍰,現在更要鼓勵民眾檢舉,只要檢舉成案、完成標準蒐證程序,最高可以有獎金3~5萬元。 A字形房仲廣告立牌,在人行道、街角隨處可見,不但是行人走路的障礙物,更影響市容美觀。 民眾:「整體市容,不能因為少數人來破壞它,這樣不太合理,他也是為他自己的生存,但是你的生存影響到整體市容,這是實在是不合理。」 看不下去,不用等市府開罰,自己動手檢舉,還可以賺到高額獎金,台北市現在擬定「檢舉不動產違規廣告物獎勵辦法」,看到違規的房仲廣告,不管是拍照,或是錄影,而且看得出來誰是廣告人,或是可判定業者,成案後可以獲得3-5萬元的獎金,就算當下沒拍照,事後檢舉,如果市府確認,也可以領到1200至2000元。 記者:「有聽說這樣的罰則嗎?」民眾:「有。」記者:「有,那以後怎麼辦?」民眾:「就不要擺了。」記者:「就不要擺這,那可以擺哪裡?」民眾:「就不要擺了。」 市府先前曾經對業者,處以6萬元高額罰鍰,現在又用高額獎金鼓勵民眾檢舉,想辦法,要讓台北市容一乾二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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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