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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了又何須執著
2013/10/24 13:36:30瀏覽231|回應0|推薦2

  

《佛說 - 何晟銘 》


五百次回眸只為你經過
歲月的蹉跎讓愛犯了錯
即使化身石橋等你來走過
我的心事你會不會聽我說


你的微笑是我永遠的魔
你的承諾在我心中執著
即使在菩提下涅盤成佛
回首前塵又怕錦書難托
佛說多多多 一生情太多
愛恨來回拖 愁眉又緊鎖
佛說過過過 一生快走過
為愛惹的禍 燒成一團火
佛說錯錯錯 太多的過錯
全部都怨我 就此忘了我
佛說莫莫莫 莫要再情多
讓思念沈默 心蓮一朵朵

 

 

放棄一個讓你受傷的人,遠離她,不再有她的聲息,從此山水不相逢,這是最好的方式,當我們放棄一位自己深愛的人,而對方卻並不愛自己時,這樣的放棄尤其必要,而那種對追求不到的人的執著,有時類同於一種受虐,受虐也會形成某種依賴,而這種依賴常是以喪失自我,傷害自己為代價的,像這種愛上不愛自己的人是種生命的虛耗.

真正值得回味的愛是那種盡管痛過恨過,但你也曾經得到愛的回報.
真的好難,放棄一位深愛過的人,忘記一位昨日還在身邊的人,怎麽可能呢?有種情況,彼此還留戀,那未必就應放棄,如果是這樣或許僅是愛情中的小別,如果愛仍在仍有可能,是決不應輕言放棄的,但難的就是我們沒有那種智慧來判別.

當應該放棄時,卻放不下,當不該放棄時,卻放手.

愛情總是讓人穿上一層層的盔甲,因為誰都害怕受傷,於是在一次次的誤判之後,一次次的受傷之後,我們總是輕率地選擇放棄.總以為放手是一了百了,從此不再受愛的折磨,卻不知放棄卻是一段孤獨痛苦的心路歷程的開始,當一次次地回眸曾經走過的路時,除了感傷,又能做些什麽呢?當愛已經成為往事,對也罷,錯也罷,不要在痛苦的留戀,只是那份曾經用心血澆鑄的感情能說拋棄就拋棄嗎?

那個在你心中深深留下烙印的人兒,從此咫尺天涯,各自紛飛,那份苦痛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體會。

哲人說,感情需要經歷三種境界,深深愛過一次;愛過不後悔;捨得放棄。前面的兩種很多人都能做到,唯獨放棄真的很難假如有愛,就不會選擇放棄,選擇了放棄,那就表示不再有愛。
愛上一個人,當要選擇分開的時候,你祝福她,要麽,你就是假惺惺,要麽,你心裏還在留戀著她,很多東西,自己當時都會不知道,而當自己有一天明白的時候,也許已經晚了。
愛一個人,請不要輕易選擇放棄,當你選擇了放棄的時候,你同時放棄的是和你一起走過的天空,當某一天你醒悟過來的時候,這片天空也許早因為你的離去而枯萎,不在了。
放棄了,就無須再執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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