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說得好
世間的一切都是借我們用的!
太太,家財,子孫,身體,.....都是讓我們借用的!
有緣則來,無緣則散。不是嗎?
世間的一切。我們只有使用權而已;談不上所有權!
其實,世間的一切,哪一樣是永久屬於我們的?
身體頂多借我們用個 100年,就要入土為安了!
太太 ,頂多也不過是讓我們牽手個 6、70年,就要腮優哪哪了!
這中間離婚或是意外死亡的,緣就更淺了!
錢財、房屋 ,其實也是經不起地震,火災,不肖子孫,盜賊;
一個閃失、一個意外、一個無常,說不定就化為烏有了!
哪裡是我們能永久保有的!
其實,世間的一切,都是借我們用用而已;
我們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這個觀念很好!!
這樣一來 ,因緣散了時,我們就比較不會被
眼前暫時的喜怒哀樂景象給騙了,以為我們
的一切永遠都是我們的,執著心重而痛苦不堪。
因緣變了時,不小心失去了親人,
或者是健康的身體毀壞了乃至於名譽破損,
就天天悶悶不樂,走不出來。
這樣對事情一點幫助也沒有的!
不是嗎?
凡事都有緣生緣滅,強求不得。
緣起時固然要懂得珍惜,緣盡時也要懂得放下。
懂得靜下來觀察我們起心動念的人方知,
每一個心境,都是瞬間在變化,
緣淺的一霎那就過去了,緣深的因緣際會而合和。
只是,最終仍會有因緣盡了分離的時候!
因緣散了時,我們就要灑脫一點,
不去執著,不要結冤,也不要結仇。
歡歡喜喜的來,歡歡喜喜的走,
歡歡喜喜的說再見,歡歡喜喜的互相祝福。
不必談前世今生,也不要迷惑於未來。
~ 把握當下,時時刻刻 ~
文字整理:Hen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