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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 11:24:59瀏覽141|回應0|推薦9 | ||
請大家幫忙轉貼,一定要讓大家知道,為民服務的立委有多會A錢?
轉貼:立院應示範自宮沒有法源先全刪
九A立委事件,竟陷入立委之間討價還價的醜態;我們認為,必須從憲政正義的高度切入,始能得到正確的解決方案。 本報自始指出,此案的兩大爭議在於:一、沒有法源依據。王金平院長後來引據的法源,如《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三條、《立法院組織法》第卅二條,皆是指鹿為馬;至於說是「措施性法律」,則與立委據此大砍軍公教慰問金對照,更是自批其頰。二、名不副實。例如,不住大安會館者每月有一‧八萬元的補貼,及交通津貼至少用不同名目重複A了三次等等,不一而足。 從憲政正義的高度來看,我們要問: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能否在此案中告訴國人,法律為何物?而最高立法機關的國會議員,居然支領如此巨額的「非法津貼」,如何向國人交代?更如何向自己的廉恥交代?也要問:立法院一方面為行政機關的監督制衡部門,另一方面又是政黨政治的主要戰場,立委在質詢問政時,連對方的頭髮及恥毛都恨不得要剃光,若竟不刮自己滿臉的騷鬍子,豈有憲政正義可言? 就憲政正義的高度言,立法院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當然亦應是法律「實質正義」及「程序正義」的護持者;今日發生全院委員一同盜領全無法源依據的巨額「非法」津貼,「實質正義」不存,「程序正義」蕩然,這不僅是政風沉淪的大醜聞,更是無以復加的憲政罪行。然而,自院長以下竟似全無憲政廉恥,猶在共謀討價還價、就地合法的勾當;這是視憲法若無物、視法律若無物,亦視全國憤恨傷痛的民心若無物。試問:這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應有的精神與形象嗎?國民兩大黨及本屆一一三名立法委員欲將憲政正義糟蹋至何地?又欲將立法院的憲政尊嚴及公信力踐踏至何地? 若要維護憲政正義,若欲讓國人知道法律為何物,立法院現在其實沒有第二個選擇,那就是凡無法源的津貼一律全刪,待刪光之後,再從頭循立法途徑救濟。而且,在此之前,應由院長率領主要黨團公開向國人表達歉悔之意,以示本屆立委尚是明廉知恥之徒,不敢玷汙毀傷憲政正義。 這不是一件可以和稀泥的小事,而應視為攸關憲政正義的典範事件。沒有法源的津貼應當一律全刪,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這是「實質正義」;刪完之後,再循立法運作逐項檢討,往後種種譬如今日生,這是「程序正義」。如此始是這件憲政公案的正確解決之方,立委該領多少津貼已是其次的問題,問題的核心在立法者不可知法犯法,尤不容非法自肥。亦唯如此,始能重建立法院的形象,並維護憲政正義於不墜。 掀開立法院的地毯,發現立委津貼的浮濫遠遠不僅九A每年一七二萬元而已,加總起來當破每年二百萬元,例如立委甚至領有「生日禮券」二千元,亦由非法津貼支付;這不僅是「無法無天」,亦簡直是「忝不知恥」了。因而,全刪,重新立法,至少應當遵循三項原則:一、不可「吃到飽」。連立委司機的會期餐費每年一‧六萬元也用非法津貼支付,這簡直是「吃到飽」還要打包,恐怕連一般餐廳老闆也不答應吧。二、不能「大水庫」。有人主張化零為整,不分細目,給筆總數,這是漫無標準的「大水庫」;另有人主張,巧立名目,聽由各別立委在不同名目間挪移運用,這也是「大水庫」。這兩種「大水庫」皆非所宜,而必須有一分項別目的架構,以求客觀公允。三、必須「透明化」。例如高鐵票,竟有立委盜供他人使用,此已與貪瀆無異;因此,對此類項目應有一核銷及徵信的透明設計,以防不肖者。總之,國會政風不可沉淪至此,憲政正義尤不可毀敗至此。 這是一個憲政正義的典範事件。立法院不可輕視此事,國人尤應重視此事。我們期待立法院對國人道歉,因為我們不願見立法院淪為監守自盜的不法集團。應知,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籲請王院長率全體委員以憲政正義的品味及高度面對九A立委的嚴正質疑。 全文網址: 立院應示範自宮 沒有法源先全刪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469376.shtml#ixzz2Aw1FUt9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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