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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1 18:26:24瀏覽169|回應0|推薦0 | |
【寫作小撇步】 標點符號的效用 新式標點雖是辛亥革命後的舶來品,其實遠在春秋時代就已證明它的重要。 據《韓非子‧外儲說》記載,魯哀公曾去請教孔子,因為他聽說堯的樂官夔只有一隻腳,他懷疑這是真的嗎?原來哀公把「夔有一足」四字連讀,才得到「夔有一隻腳」的錯誤結論,堯的原意是:「夔有一,足!」解釋為:「像夔這樣的樂官,有一個就夠了!」 更有不少事例足證標點符號的效用,比如從前四川某銀行開幕,邀請才子李調元代撰一聯。對聯寫好之後,送到銀行經理手上,打開一看,是:「長長長長長長長;行行行行行行」,經理覺得莫名其妙,只好設宴向李調元請教一番。 李調元的解釋是:「我希望你的銀行鴻圖大展,所以上聯是:長長,長長,長長長。一三五六讀作長久的長,餘字讀生長的長。我更佩服你的才能,把各項事業打理得很好,所以下聯是:行行,行行,行行行。一三五六讀作行業的行,餘字讀行為的行。」 經理聽了恍然大悟,終於露出笑容。 這個例子不但說明破音字的妙用,更證明小小的標點符號,確實能體現不同的情感。切句位置不同,必然產生歧義。 「我在這兒睡不好」,「我在這兒,睡不好」,「我在這兒睡,不好」這三句話意思不一樣吧? 「女人如果沒有了男人就恐慌了」,「女人如果沒有了,男人就恐慌了」,「女人如果沒有了男人,就恐慌了。」看來,小逗點的位置不同,確實有很大的差別,是不是呢? 來源:人間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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