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房仲業、金融服務業基本上就是騙
2008/11/24 17:19:45瀏覽326|回應1|推薦2

買屋貸款不足 索不回400萬簽約金




更新日期:2008/11/24 07:50
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台北市程姓婦人畢生積蓄500萬元,遭從事房仲的友人牽線慫恿她以2850萬元購買土城市兩間店面,她拿出400萬元簽約,隔天才發現銀行只願貸款1200萬元,且賣方與牽線朋友兩人同屬於某知名房仲公司的加盟店東,她認為遭到兩名房仲業者聯手詐騙,向台北縣消保官求助。

北縣消保官室以「消費爭議」協調,但雙方協調未成;地政局則認定全案並未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程婦只好打官司。

程姓婦人與丈夫育有3名就讀小學的子女,她說丈夫因眼疾須開刀,今年5月將經營多年的小吃店交他人管理,準備7月送丈夫動手術。從事房仲的一名友人得知後,介紹她購買土城市廣明街兩間緊鄰的店面,以「屋主」急欲赴越南投資,原價3960萬元的兩間店,願以2850萬元廉售。

程婦說,友人一再慫恿,甚至主動代付30萬元斡旋金後,勸她只要付500萬元,可貸款2350萬元、每月付銀行2萬5千元利息,店面出租或漲價後賣掉,有很大利潤。


說,友人、賣方都一再催促,還保證可貸款,賣方甚至口頭表示如果兩間店面買下後租不出去,賣方願以8萬元租用,她才簽約並匯出400萬元訂金,但隔天上網
查詢土城房價,赫然發現賣方屋主也是與牽線朋友屬於同一家房仲公司的加盟店東,而且後來銀行只願貸款1200萬元,因此她要求解約返還訂金,卻遭拒絕。

程婦說,如今400萬訂金拿不回來,求助無門她眼淚都快哭乾了,丈夫的手術只好延至明年3月,在法庭上對方也只願退還165萬元訂金,雙方迄今沒有共識,半年來她和丈夫天天到行天宮求神明保佑,更不理解政府為何無「法」保護弱勢的消費者。

引薦程婦買房子、賣房子的兩名房仲業者,迄記者截稿都未回應。該房仲公司黃姓專員表示,此案是兩位加盟店東與買家之間的爭議,總公司法務部曾協助瞭解,並不認為是詐騙,而是買方反悔,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總公司不便再介入。

-----------------------------------------------------

今天把一件很簡單的事,搞的複雜到非得透過仲介,

人民應該好好想想,自己有沒有確實監督政府立法做實事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Z2008&aid=2413260

 回應文章

隨興(隨時換)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唉..........
2008/11/24 17:43
時機歹歹,連親朋好友都要行"詐騙",守住荷包要小心投資及購屋才對..........
zZ(ZZ2008) 於 2008-11-24 17:48 回覆:
同意,有所謂的宰熟、宰生這種詞出現,
就代表社會上這種行為已經多到成為現象了,
真的是要小心,多停看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