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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11:47:00瀏覽300|回應1|推薦6 | |
身為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不應該只為搶獨家的新聞,甚至亂爆料,而害死了一群無關的人! 至於寶來證券集團總裁為何想不開,筆者不願多加揣測! 台灣之所以會發生那麼多的自裁事件! 所有平面媒體與電視台和其某些周刊雜誌的主跑記者,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每當政府有提名一大堆政府官員! 你們就開始找一些相關人士的過往資料,甚至縱容接受他們服務過的單位的同事或教授,因為,對某提名人不滿而四處發放黑函與造謠,你們才滿意嗎? 如今害死了一位中年人的總裁,我想該周刊和提供資料給他們的幕後影武者,你們高興了吧! 就是由於你們的存在,才是造成整個台灣社會風氣與道德價值觀念的不斷地向下沉淪! 檢警單位,難道,不必做相關的調查,看該周刊是否有因為報導不實,而害死一條生命! 難道,該周刊你們連負一點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的責任都沒有嗎? 雖然,新聞自由價更高,可是人的性命,卻是無價的! 別忘了! 立法委員,因為行使憲法賦與他們,在開會期間,有言論免責權的權利! 可是,試問各位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在你們爆料或發佈某新聞消息之前! 你們有求證過來源的正確性嗎? 還是因為某些人,因為沒被總統提名到他,而心生挾怨報復自己的同事與同仁的心態! 而提供一些不實,甚至就算是真的,也添油加醋的假消息,給你們! 難道,你們不必去求證嗎? 如果涉及到公然侮辱與毀謗,你們不必向警調機關提出告發嗎? 別忘了! 就算你們是無冕王! 也應該遵守應有的新聞與道德專業倫理,和台灣的相關法律條文的約束! 而不是未經求證,就亂爆料! 畢竟,你們是沒有言論免責權! 不要一錯在錯,害死一群無辜的人! 難道,這就是你們待在八卦周刊,擔任記者最主要的目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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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