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紅衛兵》
這次小燈泡的媽媽遭輿論毀謗之事,凸顯部分臺灣民眾難容異己、思想簡單和逞口舌之快的個性,彷彿時光倒流至「燒死女巫」的時代。她是否有權利評論此事?行為合憲,有何不可。
至於為什麼犯眾怒呢?更明確地說,為什麼犯「某些偏激者」的怒呢?下面從三個方向分析:
一、假設「她是廢死刑支持者」,對照憤怒網民們的想法,「想談廢死,除非家裡先死人,否則沒有正當性」,那麼她完完全全有希望鄭捷能活著接受研究的正當性,於是,網民不惜代價毀謗人,完全是矛盾且下三濫的手段。
二、假設「她是死刑支持者」,但是有好奇心,想知道為什麼有人「意識清醒隨機殺人」,這很正當;又,她失去了女兒,還能超越悲傷,說出理性之言,實在不容易,反觀網友惱羞成怒顯示情緒、學識和肚腸都屬於最下等。
三、「不管她的立場」,純粹以旁觀者的角度發言,也是正當行為。單純槍斃無法遏止犯罪,如果槍斃能遏止犯罪,為何在二十一世紀的捷運上,仍發生喋血事件?人是有好奇心的,藉著好奇和實驗,人類才能從原始社會過渡封建社會,而至現今的民主社會;說遠了,簡單舉個例子,警察在馬路上開立了千百張罰單,為什麼仍有人要違規?學校事件亦然,學生發生鬥毆事件,難道真要體罰就夠了?只處罰而刻意忽略緣由,可以嗎?
小燈泡媽媽不過只是犯了部分網友「幻想國度」的「思想罪」罷了;長久以來,部分臺灣人頭腦簡單、不思進取,又在別有用心人士輪番煽動下,彷彿活在「朕的思想即真理」的終極幻想世界,任何「傷眼」的言論皆可開涮,就算要極盡無恥卑鄙手段也要做,不合心意就要「鬥臭、鬥倒、踩上一萬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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