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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08:16:12瀏覽178|回應0|推薦0 | |
看看這個現成的例子吧... 只因為惡搞,說彰化淹水,就被移送法辦... 法條是那個什麼:散布謠言罪... 根據聽說就是:惡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46432 現在的言論自由,"似乎"已經變成一個大笑話了... [看到沒,我還加了"似乎"兩字,以求自保...] 山竹颱風眼變成山竹?還"特別明顯"? 前面都不用加"疑似"兩個字? 用肯定語句?你就真不怕咱們"疑似大有為政府""可能""疑似以"散布謠言罪""移送法辦? 正所謂:人在江湖走,小心必須有... 細貳無蝕本啊...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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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