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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真有趣]
2017/05/23 02:24:09瀏覽97|回應0|推薦0

[心理學真有趣]

[個案研究]

案主28歲,高中時開始與現任老婆交往,交往十幾年。假設當年16歲,那就是12年前。

12年期間,想要不能要。中途案主有與其他女性交往,但最後仍與現任老婆復合。12年後結婚,可以要卻不想要。問原因。

[不專業解析]

原因很多,解析如下:

1. 酸葡萄:狐狸因為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一直告訴自己,那顆葡萄,很酸的….12年後,葡萄突然可以吃了?這時狐狸的心裡一定難以適應,估計要說服自己那個葡萄已經不酸了,是甜的,需要再說服自己12年才夠,也才有可能會相信,那顆葡萄真的已經變甜了。所以這時老公就要問老婆,願不願意繼續等12年,再來享受性愛。如果是考慮到想要有孩子不能等12年,那沒問題哪,去一趟人工受孕,根本不需要做愛,很快就會有孩子的,因為兩個人都是沒問題的。如果是這樣,不用離婚。

2. 懲罰:這是創傷症候群的一種。因為交往時,女朋友不願意給,男孩子很君子,君子就必須給自己一個理由,君子會以為自己在修行,是修一種”克己復禮”的修行,然而事實上這是一種懲罰,君子又不肯承認這是懲罰,因此他會昧著良心去找替代品,來滿足私欲,可是自己又鄙視自己這樣的行為,於是又回去找真愛,可是真愛依然不給,君子又告訴自己,既然是真愛,就要尊重對方。那麼,問題來了,替代品就不是人嗎?欺騙了替代品,又回到真愛的身邊,理直氣壯嗎?種種無法解答的衝突,造成個案心中難以挽回的悔恨,會認為自己破戒,毀壞了修行的功果,都是真愛害的,可是真愛又像是一面漂亮的錦旗或說是獎盃,捨不得丟,於是當看到這個獎盃時,內心就會湧現自己當年毀棄修行功果的惡行,滿滿的悔恨哪~當然會以手撥開了…如果真的是這個情形…那沒救了…還是盡快離婚好了…這已經是注定要成為怨偶了,無法挽回….如果真有了孩子,最後撐不住,終於還是要離婚時,苦的是孩子…

3. 不愛了,沒感覺了:主要是因為男生不愛了,換句肥皂劇常用的話:”我對你沒感覺了…”,

不過因為案主有提到,把老婆誤認為是妹妹,有”噁心”感,可見不是酸葡萄,也不是”沒感覺”,而是真的是”懲罰”….

那就是創傷症候群啦…沒有解藥啦…別騙自己了…趕快離婚啦…

時間拖久了…對誰都不好….

就這樣…

哈哈哈…心理學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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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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